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原為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行政組織上因中華民國現無福建高等法院本院之設置,因此直屬司法院,並受該院之監督;而審判事務上則係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Fuchien High Court Kinmen Branch Court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院徽
院本部所在的司法大廈(與金門地院、金門地檢署和福建高檢署金門分署合署辦公)
設立1922年11月
司法管轄權 中華民國福建省
所在地院本部:福建省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4樓(司法大廈)
電話:(082)321-564
連江巡迴法庭:福建省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99-1號
設立法源法院組織法
上訴法院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檢察機關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網址kmh.judicial.gov.tw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院長
現任李文賢
首長上任時間2022年8月12日

本院位於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的福建省金門縣,通常又被簡稱為金門高分院

沿革 编辑

  • 民國11年(1922年)11月,設立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一分廳, 進駐思明縣思明南路思明縣政府側大樓辦公。
  • 民國16年(1927年),更名福建控訴法院廈門分庭
  • 民國17年(1928年),更名福建高等法院第一分院
  • 民國21年(1932年),院址因火被毀,於是租用民房暫行辦公。
  • 民國24年(1935年),裁思明縣,而設廈門市
  • 民國25年(1936年),進駐思明南路60號前思明縣政府紫陽樓(今思明南路453號)辦公。
  • 民國27年(1938年)5月,廈門淪陷前夕,撤駐龍巖辦公。
  • 民國34年(1945年)7月,原廈門院址被盟軍炸毀。8月15日,中國抗日戰爭勝利。10月遷回廈門,18日進駐民國路(今新華路40號)臺灣公會暫行辦公。
  • 民國35年(1946年)4月,設立龍巖分庭。
  • 民國37年(1948年)2月,依司法行政部令,更名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
  • 民國38年(1949年)9月1日,政府棄守龍巖;10月17日,棄守廈門,各機關未能撤出
  • 民國40年(1951年)11月6日,復置於臺北暫行辦公,辦理金門縣之司法業務。除重大案件隨時前往外,每年2次前往金門開庭,而連江縣則視案件多寡為機動性前往開庭。
  • 民國79年(1990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 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終止戰地政務。
  • 民國82年(1993年)2月15日,進駐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辦公。

轄区 编辑

  • 民國15年(1926年)以前,管轄思明、龍溪、晉江地方審判廳及鼓浪嶼會審公堂,轄區包括思明、龍溪、晉江、金門、東山、南安、安溪、惠安、同安、漳浦、南靖、長泰、平和、詔安、海澄、雲霄、永春、德化、大田、龍巖、漳平、寧洋22縣。
  • 民國17年(1928年),管轄思明、龍溪、晉江地方法院及福鼓浪嶼會審公堂,轄區包括惠安、晉江、南安、永春、同安、安溪、金門、思明、龍溪、海澄、漳浦、東山、詔安、雲霄、平和、永定、上杭、龍巖、南靖、武平、長汀、連城、寧洋、漳平、華安、長泰26縣。
  • 民國24年(1935年),因新設高三分院、高四分院及高五分院,所屬有所變更,管轄廈門地方法院(前思明地院),轄區包括廈門市、鼓浪嶼會審公堂及金門、同安、東山、漳浦、雲霄、海澄、詔安7縣。
  • 民國27年(1938年)1月,因受抗日戰爭影響,高三分院、高四分院、高五分院被裁,轄區如舊。同年5月,福建高等法院撤駐永安後,長汀、連城、寧洋3縣劃歸其管轄。
  • 民國29年(1940年)9月,重置高三分院,轄區有所縮減,包括廈門市及同安、金門、龍溪、海澄、漳浦、東山、詔安、雲霄、平和、永定、上杭、龍巖、南靖、武平、漳平、華安、長泰17縣。
  • 民國34年(1945年)10月6日,復管廈門地方法院。
  • 民國35年(1946年),分院轄區包括廈門市及金門、同安、東山、漳浦、雲霄、海澄、詔安、龍溪、南靖、平和、長泰、華安12縣;龍巖分庭轄區包括龍巖、漳平、永定、上杭、武平5縣。
  • 民國36年(1947年)11月,增管龍巖地方法院。
  • 民國37年(1948年)1月,增管上杭地方法院。
  • 民國38年(1949年)冬,設立東山地方法院。至12月止,原廈門高分院所屬轄區範圍,只剩東山地方法院及金門縣。
  • 民國40年(1951年),分院重置後,轄區只包括金門縣。
  • 民國45年(1956年),增管金門地方法院。
  • 民國47年(1958年),轄區包括金門、連江2縣。
  • 民國92年(2003年),重置連江地方法院。至止,金門高分院管轄金門、連江地方法院,轄區包括金門、連江,面積約180平方公里,人口約15.3萬人(2020年9月)。

辦理業務 编辑

  1.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2.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
  3. 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以本院為第一審)。
  4. 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特色 编辑

組織架構 编辑

  • 院長

審判部門 编辑

  • 民事庭
  • 刑事庭

行政部門 编辑

  • 書記處(書記官長)
    • 民事紀錄科
    • 法官助理室
    • 刑事紀錄科
    • 文書科
    • 總務科
    • 研究考核科

各委員會 编辑

  • 法官自律委員會
  • 法官會議

[1]

歷任院長 编辑

分廳監督推事 编辑

任別 姓名 籍貫 任職時間 備注
院長
戴成祥 未詳
劉采亮 浙江定海 未詳
熊夢飛 安徽績溪 未詳
翁捷三 未詳
俞乃恒 浙江諸暨 未詳

分院院長 编辑

任別 姓名 籍貫 任職時間 備註
分院院長
林葆忻 福建閩侯 1928年
高震勳 福建閩侯 未詳
楊廷樞 福建晉江 未詳
王廷一 浙江永嘉 1933年5月-1934年11月
許家栻 安徽歙縣 1934年11月-1936年2月
李襄宇 湖北蘄春 1936年2月-1949年10月 1949年8月兼任高本院院長
林秉仁 福建福州 1951年11月-約1957年間 復置後首任
楊鳴鐸 福建古田 約1965年間-1971年
楊建華 江蘇淮安 1972年-1973年
王 治 1975年
賴硃隆 臺灣屏東 1990年11月-1991年10月
王興仁 1992年11月-1995年7月
謝志嘉 湖南湘鄉 1995年8月-1997年9月
沈銀和 臺灣雲林 1997年9月-2001年4月
郭君勳 臺南市 2001年4月-2004年3月
劉令祺 2004年3月-2005年
代理 李春昌 2005年 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代理 紀文勝 2005年 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蔡清遊 臺灣嘉義 2005年12月-2007年9月
代理 林勤純 臺北市 2007年10月-2008年7月 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代理 沈宜生 2008年7月-2010年9月 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吳昭瑩 2010年9月-2016年9月
代理 陳春長 2016年9月-2017年7月14日 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9期結業
歷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庭長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軍法官
吳三龍 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8月27日 民國6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0期結業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
洪曉能 2018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5日 民國68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4期結業
歷任宜蘭、金門、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司法院刑事廳辦事法官
最高法院辦事法官
連江、澎湖、花蓮地方法院院長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

陳真真 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11日 民國71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4期結業
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81年司法院選送德國專題研究
高雄地方法院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及庭長
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
司法人員研習所秘書
最高法院辦事法官
李文賢 2022年8月12日至今 76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6期結業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
最高法院法官

[2]

參考文獻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組織架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2. ^ 歷任首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来源 编辑

史志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 編,民國74年(1985)。
  • 《廈門市志稿》,蘇逸雲 總纂,民國38年(1949)。
  • 《漳州市志》,福建省漳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1999年。
  • 《東山縣志》,福建省東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1994年。
  • 《龍巖市志》,福建省龍巖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1993年。
  • 《廈門市志》,福建省廈門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2004年。
  • 《福建省志.審判志》,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 會,1999年。
网站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