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成立於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1517年11月28日),結束於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是明武宗統治下的最後一個內閣,亦是明世宗統治下的第一個內閣,由在家鄉守喪期滿的前任首輔楊廷和奉召返京組閣[1][2]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明朝內閣
建立日期1517年11月28日 (1517-11-28)
解散日期1524年3月15日 (1524-03-15)
组织与人物
国家元首明武宗(1517-1521)
明世宗(1521-1524)
政府首脑楊廷和
副政府首脑梁儲(1517-1521)
蔣冕(1521-1524)
执政党衛禮派(政治立場)
反对党議禮派(政治立場)
反对党领袖張璁
历史
前任梁儲內閣
继任蔣冕內閣

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1521年4月20日),武宗在豹房駕崩,由於沒有子嗣,內閣援引《皇明祖训》選立皇位繼承人:武宗唯一的弟弟蔚悼王朱厚炜早殤,明孝宗絕嗣;上推至明憲宗家系,孝宗兩兄(無名皇長子、悼恭太子朱祐极)無子即逝,四弟興獻王朱祐杬逝於正德十六年(1519年),其長子岳懷王朱厚熙早殤,次子為嗣位興王朱厚熜。楊廷和遂按「兄終弟及」的原則徵召朱厚熜出任皇帝,朱厚熜於同年四月二十二日(5月27日)入京即位,是為世宗[3][4]

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楊廷和在大禮議之爭中失利,請辭獲准[5][6];同日由次輔蔣冕繼任內閣首輔

內閣成員 编辑

職位 姓名 備注
首輔 楊廷和
次輔 梁儲 梁儲內閣續任,正德十六年(1521年)辭職[7]
次輔 蔣冕 梁儲內閣續任,本為武英殿大學士,正德十六年晉升謹身殿大學士[8]
文淵閣大學士 毛紀 梁儲內閣續任,正德十六年晉升武英殿大學士[9]
文淵閣大學士 袁宗皐 正德十六年入閣,同年逝世[10]
大學士 費宏 第一次楊廷和內閣期間離職[11],正德十六年復職[12]

內閣大事記錄 编辑

武宗時期 编辑

武宗在位期間,將大半心力投注於南征北討,與主張勤修內政的楊廷和內閣多有牴觸:
1.正德十三年(1518年)七月,武宗以邊疆多有警報為由,自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領六師前往征討,以將領江彬許泰備兵偕同北出塞外,令內閣草擬詔書。內閣大臣均認為不可,武宗遂再在左順門召集百官面諭。楊廷和蔣冕告病不去,梁儲、毛紀則哭泣地進諫,眾位大臣聽後亦大哭,武宗仍然不收回成命。之後毛紀亦因借病不上朝,惟梁儲堅持進諫數日,武宗亦不聽從。九月十六日(10月20日),武宗以大將軍“朱壽”肅清邊境,自行加封為鎮國公,梁儲、毛紀進言反對,武宗不報批准,隨後遊歷宣府大同,直至延綏。梁儲屢次上疏,均不予省察[13][14]
2.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寧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造反,迅速攻占南康九江,并计划出兵攻取南京,进而北上入朝監國[15][16]南贛巡撫王守仁吉安知府伍文定募兵勤王,於同年七月二十六日(8月20日)殲滅叛軍並生擒朱宸濠[17]。武宗為肅清寧王餘黨,遂決意親自視察長江一帶,令梁儲、蔣冕隨行,楊廷和、毛紀留守京師主持政務,展開將近兩年的南巡。同年十二月,武宗在南京受朱宸濠降,之後仍不願回朝,繼續巡幸江浙地區,梁、蔣二人於是在行宮門前長跪上疏,請武宗早日班師回朝,武宗在處死朱宸濠後,最終於次年十二月十日(1521年1月18日)返京主政[18][19][20]

世宗時期 编辑

世宗即位之初,由於自旁系入繼大統,尚不知如何運用皇權行事,朝政多委由楊廷和內閣處理。楊廷和改革吏治,节省浪费,清除宦官,頗有建树。然而,世宗在尊奉親生父母的禮節上與楊廷和意見相左,導致楊廷和內閣終究失勢垮台:
1.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1521年6月1日),世宗下令群臣议定及生父朱祐杬的主祀及封号。以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認為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繼大宗,就應該尊奉正統,要以孝宗为皇考(宗法上的父親),興獻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蔣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另以益王次子崇仁王朱厚炫为兴献王之嗣,主奉兴王之祀。世宗認為此舉等同於背棄親生父母,無法接受朝臣的提議,雙方陷入僵局[21]。七月三日(8月4日),新科進士張璁上《大禮疏》,認為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而非繼承皇嗣,建議世宗仍以生父為考,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22]。世宗見此奏章後表示贊同,然而張璁人單勢孤,難以動眾,世宗唯有先行妥協。但在奉迎生母蔣妃入京的禮儀上,世宗堅持行以迎皇太后之禮,遭到楊廷和反對後,表示願意辭位,奉母返回安陸,楊廷和只得讓步。同年十月,世宗尊父親為「興獻帝」,母親為「興獻后」,並以太后禮迎母親入宮[23]
2.嘉靖元年正月,清寧宮發生火災,楊廷和內閣藉此宣稱世宗尊父母為帝后,使得祖宗難容、五行失序,世宗只得暫稱孝宗為皇考,孝宗皇后為聖母,興獻帝、興獻后為「本生父母」[24]。次年十一月,時任南京刑部主事的張璁與同僚桂萼重提舊議,奏請世宗正式奉興獻帝為皇考,獲得南京兵部右侍郎席書吏部員外郎方獻夫等人支持[25],朝廷遂正式分化為以孝宗為皇考的「衛禮派」(楊廷和為首)與以興獻帝為皇考的「議禮派」(張璁為首)。世宗依從議禮派的主張,定於隔年重議興獻帝地位及尊號,楊廷和堅持原議,只得致仕歸鄉。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明史》(卷190):“儲懼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廷和還朝,儲遂讓而處其下。”
  2. ^ 明史》(卷16):“(正德十二年)十一月丁亥,召楊廷和復入閣。”
  3. ^ 《明史》(卷190):“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鹹贊之。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群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4. ^ 《明史》(卷17):“夏四月癸未,發安陸。癸卯,至京師,止於郊外。禮官具儀,請如皇太子即位禮。王顧長史袁宗皐曰:「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不允。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乃即郊外受箋。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門,遣官告宗廟社稷,謁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
  5. ^ 《明史》(卷190):“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蔭子錦衣衛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
  6. ^ 《明史》(卷17):“(嘉靖三年)二月丙午,楊廷和致仕。”
  7.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儲五月致仕,加左柱國。”
  8.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冕正月加少傅謹身殿大學士。”
  9.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紀正月加少保,改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10.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五月陞吏部左侍郎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九月卒。”
  11. ^ 《明史》(卷109):“(正德九年)宏五月致仕。”
  12.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費宏四月召,十月入,加柱國少保。”
  13. ^ 明史》(卷190):“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徧游塞上。託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廷和、冕在告,儲、紀泣諫,眾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紀亦引疾,儲獨廷爭累日,帝竟不聽。踰月,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儲、紀上言:「公雖貴,人臣耳。陛下承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謬自貶損。既封國公,則將授以誥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名既不正,言自不順。臣等斷不敢阿意苟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不報。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儲等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14. ^ 《明史》(卷16):“(正德十三年)秋七月己亥,錄應州功,敍廕陞賞者五萬餘人。丙午,復如宣府。八月乙酉,如大同。九月庚子,次偏頭關。癸丑,敕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統六師,肅清邊境,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甲寅,封朱彬為平虜伯,朱泰為安邊伯。冬十月戊辰,渡河。己卯,次榆林。十一月庚子,調西官廳及四衞營兵赴宣、大。壬子,次綏德,幸總兵官戴欽第。十二月戊寅,渡河,幸石州。戊子,次太原。”
  15. ^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寻各官入谢,拜毕,左右带甲露刃侍卫者数百人。宸濠出立露台,大言曰:“太后有密旨,令我起兵入朝监国,汝等知之乎?”都御史孙燧毅然曰:“密旨安在?”濠曰:“不必多言,我今往南京,汝保驾否?”燧张目直视濠,厉声曰:“天无二日,臣安有二君?太祖法制在,谁则敢违?”濠大怒,命缚燧,众骇愕,相顾失色。按察司副使许逵大呼曰:“孙都御史,朝廷大臣,汝反贼,敢擅杀耶?”顾燧语曰:“我欲先发,不听,今制于人,尚何言!”濠并缚之。讯逵且何言?逵曰:“惟有赤心耳,岂从汝反!”且缚且骂。贼捶折燧左臂,并缚逵,喝校尉火信等拽出惠民门外杀之。逵且死,骂曰:“今日贼杀我,明日朝廷必杀贼!”
  16. ^ 《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年谱二》:(正德十四年六月)戊寅,(宸濠)袭南康,知府陈霖等遁。己卯,袭九江,兵备曹雷、知府汪颖、指挥刘勋等遁,属县闻风皆溃。濠初谋欲径袭南京,遂犯北京,故乘胜克期东下。
  17. ^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七月)甲辰,帝自將討宸濠,安邊伯朱泰為威武副將軍,帥師為先鋒。丙午,宸濠犯安慶,都指揮楊銳、知府張文錦禦卻之。辛亥,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御史王守仁帥兵復南昌。丁巳,守仁敗宸濠於樵舍,擒之。”
  18. ^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八月癸未,車駕發京師。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發。冬十一月乙巳,漁於清江浦。壬子,冬至,受賀於太監張陽第。十二月辛酉,次揚州。乙酉,渡江。丙戌,至南京。”
  19. ^ 明史》(卷190):“寧王宸濠反,帝南征,儲、冕扈從。在道聞賊滅,連疏請駕旋。抵揚州,帝議南京行郊禮。儲、冕計此議行,則回鑾益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始得請。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人情益驚。儲、冕危言諫,帝頗心動。而羣小猶欲導帝游浙西,泛江、漢。儲、冕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諭之起。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20. ^ 《明史》(卷16):“(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宸濠伏誅。甲午,還京師,告捷於郊廟社稷。”
  21.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命禮官集議崇祀興獻王典禮。禮部尚書毛澄請於大學士楊廷和,廷和出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為據,異議者即奸諛當誅。」時有待對公交車舉人張璁者,為禮部侍郎王瓚同鄉士,詣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與漢哀、宋英不類。」瓚然之,宣言於眾。廷和謂瓚獨持異議,令言官列瓚他失,出為南京禮部侍郎,而以侍讀學士汪俊代之。尚書毛澄會公卿臺諫等官六十餘人上議:「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而以楚王孫後定陶,承其王祀,師丹以為得禮。今上入繼大統,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後興國。其崇號則襲宋英故事,以孝宗為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姪,署名。而令崇仁主考興獻王,叔益王。」帝覽曰:「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議!」於是廷和及蔣冕、毛紀等復上言:「程頤《濮議》,最得禮義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為萬世法。興獻祀事,今雖以崇仁主,異日仍以皇次子後興國,而改崇仁為親藩。天理人情,庶無兩失。」尚書澄、侍郎俊等六十餘人,亦復上議如廷和言。帝不聽,仍命博考典禮,以求至當。已而廷和復上言:「舜不追崇瞽瞍,漢世祖不追崇南頓君。皇上取法二君,斯聖德無累。」澄等七十餘人又上議:「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有父道焉。特以昭穆既同,不可為世。孝廟而上,稱祖、曾、高,以次加稱,豈容異議!興獻王雖有罔極恩,斷不可以稱孝廟者稱之也。」因錄魏明帝詔文以上。留中不報。御史周宣、進士屈儒、侯廷訓亦各奏議如禮官指,帝終不從。六月,敕修《武宗實錄》,仍命禮官集議追崇大禮。”
  22.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觀政進士張璁上《大禮疏》,曰:「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王妃為皇叔母者,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漢哀、宋英皆預立為皇嗣,而養之於宮中,是明為人後者也。故師丹、司馬光之論,施於彼一時猶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於崩殂,而廷臣遵祖訓,奉遺詔,迎取皇上,入繼大統。遺詔直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夫興獻王往矣,稱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無疑也。今聖母之迎也,稱皇叔母,則當以君臣禮見,恐子無臣母之義。《禮》:『長子不得為人後。』況興獻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為人後,恐子無自絕父母之義。故皇上為繼統武宗,而得尊崇其親則可;謂嗣孝宗,以自絕其親則不可。或以大統不可絕為說者,則將繼孝宗乎?繼武宗乎?夫統與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漢文帝承惠帝之後,則弟繼;宣帝承昭帝之後,則以兄孫繼。若必強奪此父子之親,建彼父子之號,然後謂之繼統,則古當有稱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謂之統矣。臣竊謂今日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矣。」”
  23. ^ 《明史》(卷17):“(正德十六年)冬十月己卯朔,追尊父興獻王為興獻帝,祖母憲宗貴妃邵氏為皇太后,母妃為興獻后。壬午,興獻后至自安陸。”
  24.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畢,清寧宮小房災,楊廷和、蔣冕、毛紀、費宏上言:「火起風烈,此殆天意。況迫清寧後殿,豈興獻帝、后之加稱,祖宗神靈容有未悅乎?」給事中鄧繼曾上言:「五行火主禮。今日之禮,名紊言逆,陰極變災。臣雖愚,知為廢禮之應。」主事高尚賢、鄭佐相繼上言:「鬱攸之災,不於他宮,而於清寧之後;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餘。變豈虛生,災有由召。」帝覽之心動,乃從廷和等議,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復加矣。”
  25.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嘉靖二年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與張璁討論古禮,其議符合。至是上言大禮,并獻席書、方獻夫《議草》,疏曰:「臣聞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聞廢父子之倫,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禮官以皇上與為人後,而強附末世故事,滅武宗之統,奪興獻之宗。夫孝宗有武宗為子矣,可復為立後乎?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可不繼其統乎?今舉朝之臣,未聞有所規納者,何也?蓋自張璁建議,論者指為干進。故達禮之士,不敢遽言其非。切念皇上在興國太后之側,慨興獻帝弗祀三年矣。而臣子乃肆然自以為是,可乎?臣願皇上速發明詔,循名考實,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曰皇考,而別立廟於大內。興國太后曰聖母,武宗曰皇兄,則天下之為父子君臣者定。至於朝議之謬,有不足辨者。彼所執不過宋濮王議耳。臣按:宋臣范純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詔,親許為仁宗子。至於封爵,悉用皇子故事,與入繼之主,事體不同。』則宋臣之論,亦自有別。今皇上奉祖訓入繼大統,果曾親承孝宗詔而為之子乎?則皇上非為人後,而為入繼之主明矣。然則考興獻帝、母興國太后,可以質鬼神俟百世者也。臣久欲上請,乃者復得見席書、方獻夫二臣之疏,以為皇上必為之惕然更改,有無待於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斷,豈皇上偶未詳覽耶?抑二臣將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愛死,再申其說,并錄二臣疏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