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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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英語:Chief Inspector)是英聯邦國家或地區的警銜。日本警銜中的警部亦英譯為「Chief Inspector」。
香港编辑
總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縮寫CIP)俗稱「總幫」、「注粒」和「三粒花」,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高級督察級職級,為警官的級別[1];位於督察及高級督察之上,警司之下。
徽章衣飾编辑
總督察的襯衣為白色, 前朝肩章以英国陆军上尉的軍星为蓝本,香港回歸以後改為有洋紫荊花的3枚軍星。警帽上有黑色粗條邊飾,但難以被察覺。
職務编辑
總督察負責擔任總部部门副主管或分區副/助理指揮官。
歷史编辑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總督察為上尉職級。首位總督察為G. Horspool,於1875年獲委任。首位華人總督察為方奕輝,於1954年1月1日獲委任。
晉升途徑编辑
總督察在該級服務滿兩年,並且獲得遴選委員會推薦,方能晉升為警司。
降級可能编辑
總督察若然降級,會降回至高級督察職級。
統計數字编辑
截至2009年底,香港有逾520名總督察[2]。
根據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於2009年年中所公布的報告,總督察平均的在任期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