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璟(1432年—1503年),字明仲,江西泰和人。明朝政治人物。

羅璟

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籍貫 江西泰和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明仲
出生 宣德七年(1432年)
江西泰和縣
逝世 弘治十六年(1503年)
地點不詳
出身
  • 天順八年甲申科進士及第

生平 编辑

羅璟為天順八年(1464年)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升修撰,預修《宋元通鑒綱目》,累官洗馬孝宗尚為太子時,羅璟授其讀書,因母丧歸里[1]

羅璟與尚书尹旻子侍讲尹龙為姻親,因尹旻得罪,被指為同党,外調南京禮部員外郎。孝宗即位後,經王恕等推薦,授福建提学副使。弘治五年(1492年),召為南京國子監祭酒。弘治十六年卒。《明史》有傳。[2]

著作 编辑

編《五經旁註》、《周易程朱異同》。

註釋 编辑

  1. ^ 《福州府志》(卷四十二):罗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顺甲辰进士及第第三人。以司经局洗马调南京礼部员外郎,迁福建提学副使。政尚宽简,待诸生有恩。程试外,恒以义理为教,编《五经旁注》、《周易程朱异同》。寻召为南京祭酒。
  2. ^ 《明史·列傳第四十》:罗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顺末,进士及第。授编修,进修撰。预修《宋元通鉴纲目》。累官洗马。孝宗为太子,简侍讲读。母丧归。璟与尚书尹旻子侍讲龙同娶于孔氏。旻得罪,李孜省指璟为旻党,调南京礼部员外郎。孝宗嗣位,王恕等言璟才,乃授福建提学副使。弘治五年召为南京祭酒。久之,卒。

參考文獻 编辑

  • (清)張廷玉等, 《明史》, 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