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廷璧(1531年—?年),字祖雍,號崇野,江西金溪县[1]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聶廷璧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 江西撫州府金谿縣
出生 辛卯五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配胡氏,累赠安人;继配郑氏,累封宜人
親屬 (子)聂志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

生平 编辑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江西乡试二十七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会试十八名,廷试三甲五十三名进士。吏部观政,本年(1565年)六月接替周寀任华亭县知县一职,隆慶二年六月(1568年)由郑岳接任[2]。降职为開州判官,七月升江阴知县,三年四月升南京吏部主事,四年十二月调礼部,五月十一月升儀制司员外郎,六年(1572年)七月升颍州兵备河南佥事[3],万历四年(1576年)九月升參議,五年正月避改福建,七年八月升副使,八年闰四月裁革,丁忧。十一年(1583年)八月復除山东霸州兵备副使,十三年正月告南候补。

家族 编辑

曾祖聶稑,壽官。祖聶曼,南国子监助教。父聶柬,累封礼部员外郎。母李氏,累封宜人。弟廷金(庠生)、廷玉(太医院吏目)、廷鑾(监生)。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龚延明主编;闫真真点校.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会试录 下 点校本. 宁波:宁波出版社. 2016.05: 532. ISBN 978-7-5526-2319-2. 
  2.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八》:万历四年三月,以固始民穰伸案勘执互异,汝南副使杜辂镌俸一级,夺颖州佥事聂廷璧俸三月。初,穰伸遣其子奏辩军罪,下按臣勘,而执成伸狱者张才为寿州人,固始所录盗魁也。于是属汝南及颖州二道会鞠,汝南不俟参定,径豁伸戍;颖州欲破扶同极理才枉,事闻,刑科都给事中严用和谓辂轻率太过,决谳乖方,卒用都御史陈瓒议降处,而廷璧亦以怠缓薄罚,仍命河南及直隶巡按御史会勘报。
官衔
前任:
周寀
华亭县知县
1565年-1568年
繼任:
郑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