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學院風波(簡稱教院風波)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統籌局疑以威嚇手段,干預香港教育學院(今香港教育大學)運作的事件。2007年1月,香港教育學院否決校長莫禮時續任後,教院多名教職員指控政府為迫令教院支持與香港中文大學合併,多次干預教院內部運作;指控亦稱教育部門官員不滿教院職員撰文批評教育改革,要求把他們辭退。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展開聆訊,並證實前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有作出不當干預教院兩名職員的學術自由的行為。羅其後辭去廉政專員職位。

現今的香港教育大學

背景 编辑

香港教育學院是由五家師訓學院合併後組成,教院一直爭取升格成為正規大學而努力。但原任中文大學校長的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上任後,他希望教院與中文大學合併(教院和中大相隔只有十五分鐘車程),成為超級大學。所以李國章一直阻止教院正名為大學,利用行政手段打壓教院,甚至不惜削減教院的資源來迫教院接受合併。

香港回歸十年以來,香港政府對教育體系進行多次改革,例如母語教學、教師語文基準試等等,但改革的同時引起不少問題,例如使老師的行政工作大增,增加老師壓力等。教育當局對教院的壓迫愈來愈大,例如推行教師語文基準試的時候,政府當局刻意公佈教院學生的成績,顯示教院畢業生表現未如理想,增添了外界對教院畢業生語文水平的疑慮,而教院由於不是正規大學,收生的質素偏低,正當教院進行改革改善學生的成績的時候,教育當局卻宣佈削減經費。

教院講師葉建源2004年於報章撰文,批評連串教改令教師工作量增大,當時的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看後大怒,先致電葉氏斥其文章「毫無根據」,後又再致電教院教授莫慕貞,要求教院「炒掉」葉建源,或至少令他不可升職。

由於教院沒有開辦學士學位課程之前,一直不被視為正規的大學,即使開辦後也沒易名為「大學」,影響到學生對教院的印象,而名牌效應也令想選讀教育的學生,會先選擇港大和中大的教育學院。所以教院一直希望爭取正名為大學,而教院校長莫禮時一直支持教院正名,2006年12月19日,一直爭取成為私立大學的樹仁學院,終於被行政會議通過可以升格為私立大學。同時,另一私立專上珠海書院亦被獲准升為學院,繼續為正名為大學而努力。亦引發教院內部對正名成為大學的希望。

但是當時教院校長莫禮時的合約亦將快屆滿,校董會是否與他續約成為焦點。

事件起因 编辑

2007年1月25日,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以10票反對、3票支持、3票棄權,否決與校長莫禮時續約。莫禮時表示,校董會主席梁國輝在2006年6月曾經對他表示,由於他不支持教院與中大合併,將會不獲續約。梁國輝則表示莫禮時誤解了他。[1][2][3]

了解教院內情的知情人士透露,這一次否決續約的決定,令人聯想到是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運用他自己的影響力,來達至教育學院和中大合併的目的。莫禮時一直卻致力於把香港教育學院升格為一間獨立的大學。[4]2007年1月26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香港電台第1台《自由風自由Phone》節目中印證並確認了莫禮時校長對梁國輝主席「不合併不續約」的說法。

陸教授並斷言他上任後的親身經歷:「在2003年夏天基準試放榜後,有消息傳出說教育學院栽培出的學生都「不合格」,但調查結果顯示所有主修英文的學生都「合格」,只有那些不主修英文的學生「肥佬」。這件事令到教育學院來屆的收生人數急跌。往後幾年經過全體員工的努力,人數止跌回升,回復事發前的數目。[5]

莫禮時不被續約,表示教院的正名希望會出現嚴重的阻礙或落空,校院內部上下群情激憤,翌日,校董會主席梁國輝、副主席吳克儉、司庫彭耀佳等與300名學生代表討論教院前景的會議,有逾1000名教院師生索性取消課堂,以半罷課狀態湧往會場表達不滿及以示支持莫禮時,校董會最終妥協,移師往戶外廣場與千名學生對話,其間梁國輝出場及回答學生提問時,不斷被在場師生喝倒采,有人要求梁國輝下台。

1月30日,校長莫禮時在教院公開論壇表示,去年12月29日與李國章會面時,李氏以八條理由反對教院升格:

  1. 教院在學術上已取得一定成就,毋須改變現況。
  2. 公眾對教院的認知屬無知,政府毋須為迎合無知的大眾而改變現有政策。
  3. 若教院獲正名,香港大學醫學院將跟隨教院作出正名的要求。
  4. 內地及前蘇聯曾開設專科大學,均不成功。
  5. 世界許多知名學府均沒有大學之名,如MIT麻省理工學院。
  6. 教院獲自我評審資格(2004年時獲得)與獲正名成為大學是兩回事。
  7. 教院希望正名的原因是出於虛榮心。
  8. 開設單一學科的大學非世界趨勢。

到了2月5日,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他的公開信中[6]表示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曾經對他本人和莫校長作出直接或間接的威嚇。[7]陸鴻基指控李國章在2004年6月26-27日對他說:「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會記着,慢慢跟你算帳!」 「我會記着,你將會付出代價!」)為的是李國章要求教育學院發聲明譴責超額教師和教協,遭陸教授拒絕。陸鴻基在信中說:「現在是算帳的時候了。」

陸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李國章曾致電莫校長,要求教育學院主動提出與中文大學合併,不然「會放手讓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太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8]」陸副校長更表示過去數年不時有教統局高官致電給他,要求他開除發表文章批評教改或教育政策的4名同事,每次都被他拒絕。[9]

2月6日當事人梁恩榮葉建源表示希望立法會介入調查或公開聆訊。張文光議員表示已聯同8名泛民主派議員要求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農曆新年前召開立法會緊急會議,討論教統局長李國章是否干預教育學院學術自由院校自主[10]到了2月7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宣佈在2月12日開會,討論教育學院事件。主席曾鈺成表示,若有需要,會邀請教院代表及教統局長李國章出席。[11]

調查委員會成立 编辑

2007年2月10日,傳出正在競選連任的行政長官曾蔭權會見醫學界選舉委員時,說出:「教院風波可能背後有陰謀論,與選舉有關。」一席話。雖然事後引述這番話的選委已經改口,但是排山倒海的政治壓力卻因此壓在曾蔭權身上。

2月11日曾蔭權在接受商台訪問時,拒表明是否發表以上言論,但他明言事件已經「政治化」,令他感到「不幸與惆悵」,希望市民最終可以釐清事實。

2007年2月15日,行政長官曾蔭權突然宣布成立一個由法官胡國興主持,享有等同法庭地位的法定調查委員會第86章 《調查委員會條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調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提出,有政府官員干預教院學術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屬實,期望委員會在4個月內提交報告。

曾蔭權形容陸鴻基的指控十分嚴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一旦調查證實教統局長李國章、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干預教院的指控屬實,便應「落台」。

同年3月,當聆訊即將展開時,法官胡國興在利益衝突聲明中披露,他會日常工事會經常與羅范椒芬接觸,引起公眾質疑其公正性。3月19日,胡國興主動要求辭職 [12];4天後,上訴庭法官楊振權被委任接掌「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主席兼委員,與另一委員李澤培繼續調查事件。楊振權說:「鑑於公眾對聆訊極為關注,我與李澤培先生會盡速地調查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並確保聆訊以高透明度及公正地進行。[13]

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 编辑

  • 確定香港教育學院學務副校長陸鴻基教授在其發給教院教職員及學生的未具日期信件(該信於2007年2月4日及2月5日分別在教院內聯網及明報新聞網登載)中所提出的下列指控是否屬實:
  1. 2004年1月,教院校長莫禮時教授與教育統籌局局長(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通電話,後者試圖說服莫禮時教授主動向香港中文大學提出合併。教統局局長表示,若莫禮時教授不這樣做,他會放手讓當時在任的教統局常任秘書長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
  2. 幾年來,每當有教院的同事在本地報章發表文章,批評政府的教育改革或教育政策及施政事宜,隨後即屢有高官來電,要求莫禮時教授解僱該等教院同事。
  3. 2004年6月底,教統局局長就一批超額教師進行的抗議要求陸鴻基教授發表聲明,譴責有關教師及協助該等教師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理由是有關協助會阻礙教院畢業同學就業。陸教授拒絕要求後,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說:「你不肯出(聲明)嗎?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 (我會記著這件事,你將會付出代價)」
  • 根據所確定的事實,查明教統局局長或其他政府官員有否不適當地干預教院的學術自由或其院校自主權。
  • 根據以上調查所得,就政府日後向教院表達有關行使教院權力或貫徹其宗旨的意見時可採取的方法和方式,提出建議(如有)。

聆訊 编辑

  • 2007年3月29日,教育學院校長莫禮時在宣誓後向調查委員會作供指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在2003年時曾警告指若教院不肯跟中大合併,最終會被「強姦」/「蹂躪」(原文是"Rape")。他又指出羅范椒芬曾向他表達不滿教院職員公開批評政府的教改政策,李國章致電給他表示羅范椒芬已列出懲罰教院職員的名單。

調查結果及後續影響 编辑

  • 2007年6月20日,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裁定羅范椒芬向香港教育學院院長莫禮時要求,約束葉建源鄭燕祥批評教改的言論,意圖阻止意見積極、自由傳播,侵犯《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學術自由,縱使立意良好也是行為不當[14]。而對教統局及其局長李國章的指控則不成立。報告發表後,羅范椒芬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申請於7月1日起提早退休並獲接納。其後,羅太發表公開信,強調自己沒有干預學術自由,希望自己的請辭能夠引起社會人士對香港「崎形的政治生態」的討論和反思[15]
  • 今次風波,為教育學院學生及社會對於出身中文大學校長,別稱「教育沙皇」的教統局長李國章不滿的總爆發。此事亦剛好在曾蔭權競選連任時所發生,結果曾蔭權不提名李國章連任由教統局改組而成的教育局長,改由老官僚孫名揚接任。而後來李國章由於支持梁振英競選行政長官,為了否決陳文敏而被梁振英任命出任香港大學校委會委員,引發陳文敏事件,未幾被任命為任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亦以「老化」、「違法疑慮」為由移走國殤之柱。
  • 2007年9月17日,由教統局改組而成的教育局新任局長孫明揚宣佈,決定就「教院風波」調查報告的部分結論和法律觀點,提出司法覆核[16]由於調查委員會乃由政府成立,完成調查報告後已不再運作,所以調查委員會只是名義上的答辯人,實際上並沒有代表律師,也沒有在聆訊中作出陳詞。法庭委任了資深大律師霍兆剛作為「法庭之友」給予獨立意見。2009年3月11日夏正民法官批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裁定如官員與學者私下進行討論,在沒有威脅向對方施加制裁的情況下,並不構成非法干預學術自由。然而法官並沒有向政府給予任何司法濟助(如聲明、移審令等),只就上述的一項法律問題作出澄清。[17][18]羅范椒芬得悉後以「高興正義得到伸張,而我從不認為曾干預學術自由」總結有關上訴。[19]但是次風波另一人物——教育學院前講師葉建源則撰文指大部份報章及教育局人士錯誤解讀有關判詞,指法官夏正民認同原調查報告內有關羅范椒芬以「間接方法」干預的論點,原文指出「羅太的投訴,即使出於善意,也是不恰當的,構成了對葉先生及鄭(燕祥)教授的學術自由的不恰當的干預。」,今次的得直只是提及額外的法律觀點,明確指出政府官員亦有言論自由可與學者直接溝通的「直接方法」。[20]莫禮時及陸鴻基亦雙雙指判詞並沒有推翻早前報告書的有關指控,而只是「澄清了一點誤讀」,並針對特定案件的具體事實作出有關裁決,而非一般性的禁例。[21]
  • 曾蔭權連任行政長官後,由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在2008年1月出任教院院長。
  • 2016年1月,行政長官梁振英會同行政會議(李國章當時是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批准向教院授予大學名銜。2016年5月,立法會三讀通過《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於同月刊憲生效,「香港教育學院」正名為「香港教育大學」,成為香港第十間大學及第八間公帑資助大學。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香港電台新聞條目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3-11.
  2. ^ 英文虎報新聞條目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10-12.
  3. ^ 香港電台第3台新聞報導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3-11.
  4. ^ 明報新聞條目. [2007-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5). 
  5. ^ 香港電台第1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節目錄音[永久失效連結]
  6. ^ 陸鴻基教授的公開信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2-07.
  7. ^ 陸鴻基教授明報新聞條目. [2007-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5). 
  8. ^ 香港電台第1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節目錄音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10-21.
  9. ^ 香港電台第1台 千禧年代 節目錄音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2-16.
  10. ^ 香港電台第1台 自由風自由Phone 2月6日節目錄音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2-16.
  11. ^ 香港電台 新聞條目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8-09-28.
  12. ^ 大公報報導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9-30.
  13. ^ 大公報:楊振權任主席查教院風波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9-30.
  14. ^ 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報告,第十四章,香港:香港政府 (PDF). [2007-06-2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7-29). 
  15. ^ 香港電台當天的即時新聞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2-07.
  16. ^ 孫明揚: 政府就教院調查報告部份內容提司法覆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香港電台, 2007年 9月17日 索取
  17. ^ 判決書:Secretary for Justice v Commissione of Inquiry on Allegations relating to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HCAL 108/2007
  18. ^ 孫公申請司法覆核得直 羅太「干預教院」獲平反. 星島日報. 2009-03-14 (中文). 
  19. ^ 判辭指從無實質威脅「最多只對學者造成寒蟬效應」 政府覆核平反:羅太無干預學術. 明報. 2009-03-14 (中文). 
  20. ^ 葉建源. 葉建源﹕教院風波 沒有翻案 更沒有平反. 2009-03-16 [2009-03-16] (中文). [失效連結]
  21. ^ 莫禮時陸鴻基:覆核未推翻報告. 星島日報. 2009-03-16 (中文). 

相關外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