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節孝坊位於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花園節孝坊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
時代清代
編號196
登錄2012年7月16日

花園村節孝坊位於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老池鄉花園村。建於清同治十三年(1874),坐西向東,占地面積約60平方公尺。坊為重簷牌樓式仿木結構,四柱三間三樓,青石、紅砂石壘砌而成,主樓、邊樓坊蓋均用整塊紅砂石圓雕而成,中央寶珠頂,兩端卷尾鴟吻,四周翹角如翼,方形石柱用料粗大。面闊7.25公尺,通高10公尺。坊的豎板、額材上刻有近百幅浮雕圖案,有楷書、行書、隸書題刻十八處,聚繪畫、書法、雕刻藝術為一體,是研究清末民俗文化的重要實物資料。1987年,花園節孝坊被遂寧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