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岡一郎賽德克語Dakis Nobing達奇斯·羅迪),1908年—1930年10月27日)是臺灣賽德克族荷戈社(今南投縣仁愛鄉春陽部落)原住民,改名花岡一郎,總督府臺中師範學校講習科畢業,日治時期警察蕃童教育所教師。與另一位原住民警察花岡二郎(達奇斯·那威,Dakis Nawi)並沒有血緣關係,是在大日本帝國理蕃政策之下刻意培養,使原住民接受日本文化的樣板人物。其不但擁有師範的高學歷,亦是臺灣原住民的首位教師,也被視為臺灣總督府理蕃政策的成果之一。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花岡 一郎
假名はなおか いちろう
平文式罗马字Hanaoka Ichirō
大湖義民廟有花岡一郎牌位。

生平 编辑

1921年,因第二次臺灣教育令頒布,身為臺灣原住民Dakis Nomin改名花岡一郎,破例進入僅能有日本本土籍兒童就讀的埔里小學校,又考入臺中師範學校講習科。一郎在學時文武雙全,不僅功課好,還善於劍道柔道,以優秀成績畢業。師範學校畢業者原可擔任學校訓導,一郎返回霧社後卻被郡守小笠原敬太郎派為「巡查」一職。訓導是委任級官吏,巡查僅是低階警員賽德克族人聞之,皆為不平。擔任警察的一郎也兼任教師,任教於馬赫坡蕃童教育所。

1930年,馬赫坡部落頭目莫那魯道因與日本警方發生衝突,在10月27日霧社運動會時發動起事,大行出草,襲殺參與運動會的日本人,是為霧社事件。由於花岡一郎是原住民的一份子,同時亦具警察身分,進而對血緣以及栽培他的日本政府產生矛盾。因此在霧社事件中,花岡一郎的妻子川野花子及兒子上吊自殺,花岡一郎以日本武士道方式切腹自殺。其中的可能原因,一是不願鎮壓同族的原住民,二也無法接受族人殺害日本平民、甚至是無辜的婦孺。

花岡一郎與花岡二郎聯名發表日文草書遺書於壁上,說明族人因不堪苦役而起事,兩人無能為力、僅能一死:

「花岡兩(花岡兩人的聲明)

我等不得不離開此世界。此為蕃人因苦於勞役過多,終於爆發長久公憤之事件。我等也被蕃人拘捕,終至無可如何。昭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午前九時。

由於蕃人在各方面皆有守備,郡守以下職員全部死於公學校方面矣。」

原文:

「花岡兩。

我等は此の世を去らねばならぬ。蕃人の公憤は出役が多い為に、こんな事件になりました。我等も蕃人達に捕われ、如何する事も出来ません。昭和五年拾月貳拾七日午前九時。

蕃人は各方面に守つて居ますから、郡守以下職員全部公学校方面に死せ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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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來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