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部

大英帝國政府部門
(重定向自英国殖民署

殖民地部Colonial Office,漢名舊譯藩政院理藩院),英国政府部门,负责处理海外领土事务。掌管殖民地部的官员称为“殖民地事務大臣”(Colonial Secretary)。

1866年的外交部及印度部办公室。殖民地部后来也在此处理事。

英国海外领土事务,在1768年殖民地部建立之前,由南部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Southern Department)和枢密院下属委员会贸易及种植园委员会(Board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负责处理。1768年,为处理英属北美事务,政府建立了殖民地部。北美十三州独立建国后,政府在1782年廢除了殖民地部,殖民地事务先后交由内政部陆军部负责处理。

1801年,陆军部更名为陆军及殖民地部,由新设的陸軍及殖民地大臣(Secretary of State for War and the Colonies)掌管,显示出殖民地变得越来越重要。1825年,政府又在陆军及殖民地部之下,创设了称为“殖民地常务次官”(Permanent Under-Secretary for the Colonies)的职位。

1854年,为应对繁重的殖民地事务,政府将陆军及殖民地部拆分为两个部门:陆军部和殖民地部,后者专门负责处理殖民地事务,由新设的殖民地大臣掌管。殖民地部并非负责处理英国所有海外领土事务的部门。印度事务由印度部(India Office)负责,而埃及等英国保护国的事务,则由外交部负责。1907年,政府又在殖民地部之下创设了称为“自治領部”的部门。1925年,政府提升了自治領部的级别,从此,自治領部拥有和外交部、印度部、殖民地部一样的级别。1947年,印度独立后,自治領部和印度部合并为英联邦关系部(Commonwealth Relations Office)。1966年,殖民地部又和英联邦关系部合并,是为英联邦部(Commonwealth Office)。1968年,英联邦部和外交部合并,终于成为今日的外交及联邦事務部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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