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歐普豪伊森拼音系統

范歐普豪伊森拼音系統荷蘭語Spelling van Ophuijsen)於1901年至1947年間作為印尼語正寫法,由荷蘭語正寫法擴充而來。在強制推行范歐普豪伊森系統之前,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境內的馬來語(今印尼語)是以爪夷文書寫的。後於1947年由共和國拼寫系統英语Republican Spelling System取代。這套系統也被當地印尼華人用於拼寫福建話等漢語變體。

歷史 编辑

此一系統的設計者-查爾斯·范歐普豪伊森(Charles van Ophuijsen)教授是一名荷蘭語言學家。他曾在西蘇門答臘武吉丁宜擔任教師,後來成為荷蘭萊登大學的馬來語言學教授。1901年,在兩位母語使用者的幫助之下,出版《馬來語拼寫詞彙表》(Kitab Logat Malajoe: Woordenlijst voor Spelling der Maleische Taal);隨後於1910年再出版第二本著作《馬來語法》(荷蘭語Maleische Spraakkunst印尼語Tata Bahasa Melayu)。1983年,後者由T·W·卡米爾(T.W. Kamil)翻譯為印尼語版本,並成為印尼馬來語拼寫和使用的重要指南。

特徵 编辑

范歐普豪伊森拼音系統是由荷蘭語正寫法擴充而來,使荷蘭殖民當局更容易理解馬來語和印尼語的發音。因此,范歐普豪伊森拼音系統使用拉丁字母的荷蘭語變體來拼寫,這也間接反映了當時的荷蘭語音系。以下列舉這個拼寫系統的一些顯著特徵:

  • 複合字母dj用於拼寫[]發音,例如djari。
  • 複合字母tj用於拼寫[]發音,例如tjutji。
  • 複合字母j用於拼寫[j]發音,例如jang、pajah與sajang等。
  • 複合字母nj用於拼寫[ɲ]發音,例如njamuk。
  • 複合字母sj用於拼寫[ʃ]發音,例如sjarat。
  • 複合字母ch用於拼寫[x]發音,例如achir。
  • 複合字母oe用於拼寫[u]發音,例如goeroe、itoe與oemoer等。
  • 撇號被用來寫喉塞音[ʔ]發音,例如ma'moer、'akal、ta'與pa'等。
  • 分音符(如ä、ë、ï與ö等)被用來表示一個元音發音為一個完整的音節而不是一個雙元音(如ai [ai̯]、au [au̯]與oi [oi̯]等),例如dinamaï(發音如[dinamai],而非[dinamai̯])。

福建話轉寫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