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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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馬來語Mohd Isa Abdul Samad,1949年11月14日),马来西亚森美兰第9任州务大臣,也是在任时间最久(1982年-2004年)的州务大臣,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先后出任森美兰宁宜州议员(1978年-2004年)、仁保国会议员(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及峇眼槟榔州议员(2008年-2013年)。2011年至2017年间出任联邦土地发展局英语Federal L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主席。

尊敬的丹斯里
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Mohd Isa Abdul Samad
森美蘭 第9任森美兰州务大臣
任期
1982年4月29日—2004年3月25日
严端端姑查化
前任莱士雅丁
继任莫哈末哈山
个人资料
性别男性
出生 (1949-11-14) 1949年11月14日74歲)
国籍 马来西亚
政党 巫统(直至2018年)
独立人士(2018年至今)
其他政党 國陣(直至2018年)

2021年2月3日,莫哈末依沙担任联土局主席期间在购置酒店案中面对的9项收贿309万令吉的控状被高庭宣判罪名成立,判处监禁6年和罚款1540万令吉 [1][2]

争议 编辑

购置酒店案 编辑

2018年12月14日,莫哈末依沙因在担任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主席期间涉嫌批准联邦土地发展局投资机构(FIC)高价购买砂拉越古晋一间酒店,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一项刑事失信罪以及9项收贿罪,涉及款额达300万令吉[3][4]。依沙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法官允许他与1名担保人,以80万令吉保释,同时他的护照将移交给法庭保管,案件定于2019年1月25日进行审讯[5]

2020年6月16日,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裁决,依沙所有收贿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谕令被告出庭自辩,不过,其失信控状获无罪释放[6]

2021年2月3日,高庭宣判莫哈末依沙的控状皆罪名成立,判处监禁6年和罚款1540万令吉[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9收贿控状罪成 莫哈末依沙监6年罚1540万. www.enanyang.my. 2021-02-03 (中文(简体)). 
  2. ^ 2.0 2.1 莫哈末依沙贪污罪名成立入狱六年. www.zaobao.com.sg. 2021-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5) (中文(简体)). 
  3. ^ 高价购砂酒店·依沙控1失信9收贿罪. 星洲网 Sin Chew Daily. 2018-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5) (英语). 
  4. ^ 综合报导. 高价购买砂州酒店案 依沙被控10项罪. 精彩大马. 2018-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5) (中文). 
  5. ^ 高价买酒店案被控10罪 依沙不认罪. 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 2018-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3) (中文). 
  6. ^ 依沙9项受贿罪表面成立,但摆脱失信罪. Malaysiakini. 2020-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