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彈字庫位於四川省涼山州寧南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華彈字庫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涼山州寧南縣
時代清代
編號310
登錄2012年7月16日

華彈字庫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寧南縣華彈鎮境內,華彈鎮是縣城東南的重要集鎮;據《寧南縣誌》記載清初華彈鎮屬會理的苦竹巡檢司轄地,道光十三年(1883)巡檢司官署遷窪烏街,遂改稱窪烏巡檢司;清末至民國年間,先後設為巡檢司、鄉、鎮、區的治地,中共建政後亦為區、鄉政府的駐地。華彈字庫整體為密簷式磚塔,呈塔形,攢尖頂,外形為六棱形,高12米,底座直徑2.2米,逐層上收,共七層,各層疊澀出簷,塔內方形空心;塔身五級,用磚砌而成,塔身第一級有“筆陣橫掃千軍”字樣;基座兩層,用青石條砌成,第二層嵌有清道光三十一年石碑一通。華彈字庫是寧甫保存完整的清代建築,保存情況完好。2005年,華彈字庫被寧南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07年,華彈字庫被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佈為州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编辑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