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宸恩(16世紀—1656年),祚眷起震[1]浙江台州府臨海縣[2]明朝南明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蔡宸恩在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舉人[3],到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獲授寧國府推官,任內正直無私,推薦名士;因不逢迎而降調玉田知縣,於當地革除虛耗,謝絕饋贈。不久得推舉遷任都水主事,擢官屯田員外郎郎中[2];遇上火藥局火災,同僚遭處死,他則以清望只判罷官[1]

弘光年間蔡宸恩和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共同在工部任職,很快辭官歸鄉。清朝浙江巡撫蕭起元薦用他,在順治十二年(1655年)補任順天府司理,處理京城繁雜,公正無私,寫下「冰心鐵靣」四字在門前,謝絕請託。次年大計致仕,回鄉不過一年去世。兒子蔡嗣芳在永曆年間擔任瓊州知府,入清出任市舶司提舉,有清廉能幹的聲譽[4][5]

家族 编辑

祖父蔡雲程,刑部尚書。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康熙《臨海縣志·卷八·人物志二》:蔡宸恩,字祚春,號起震,明刑部尚書雲程嫡孫。為諸生潛心制義,桑硯幾穿;萬歷戊午舉于鄉,登崇禎戊辰進士。授甯國推官,廉直無私,挺正嫉邪。庚午分校鄉闈,所拔悉知名士。不善事上官,左遷玉田知縣,益凜清白,嚴革羨耗,屏絕饋遺。舉卓異,陞工部營繕司主事,會火藥局災,同寮槩受大辟,公獨以清望獲罷官,歸狎鷗挽鹿,殆將終身。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宸恩,字祚眷,臨海人。崇禎元年進士。自玉田知縣遷都水主事,擢屯田員外郎、郎中。
  3. ^ 康熙《臨海縣志·卷五·選舉志上》:萬高宗廟諱【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蔡宸恩 詳見進士。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工部先後司官可紀者,為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云。……子嗣芳,永曆中官瓊州知府,皆降於清。
  5. ^ 康熙《臨海縣志·卷八·人物志二》:國朝順治浙撫蕭公薦人才,乙未補順天府司理,輦轂殷煩,刑名所關,大書冰心鐵靣四字於門,一切請託槩行謝絕終以此見。迕於時丙申大計致仕,歸未逾年卒。子嗣芳,廣東南船提舉,有廉能聲。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康熙《臨海縣志》·卷五·選舉志上
  • 康熙《臨海縣志》·卷八·人物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