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之俊(?—1642年),常州府武進縣[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编辑

蔣之俊是天啟二年(1622年)的武進士,獲授應天標營守備,攝任吳淞奇兵營守備;汪子清聚眾焚燒搶掠,他帶領五十人日夜追趕一百八十里擒獲對方。崇禎元年(1628年)海兵數千人在蘇盤門起哄鬧事,他前往諭示士兵,兵民因此和睦。之後蔣之俊遷官劉家河游擊,署任金山參將,其時海盜劉心宇肆虐,上級上疏將他移守崇明,他冒險出洋抵達山東鶯遊山,焚燒海盜船隻後回來;再以都司僉書攝理崇明縣務,其間廉潔愛民,因事遭貶謫為羅木營守備,以病免官。十五年(1642年)朝廷命令他守衛昌平,在任內去世[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二十五·人物志四》:蔣之俊,天啟壬戌武進士,授應天標營守備,攝吳淞奇兵營。汪子清聚眾焚掠,之俊以五十人一日夜追百八十里擒之;崇禎戊辰,防海兵數千挾刃鼓噪,及蘇盤門,之俊馳諭,兵民俱輯。遷劉家河游擊,署金山參將,時海寇劉心宇恣橫,上官疏請移之俊守崇明,冒險出洋抵山東鶯遊山,焚盜艘而還命。以都司僉書攝崇明縣務,廉靖愛民,以事謫羅木營守備,病免。壬午,命守昌平,卒於官。

參考文獻 编辑

  • 道光《武進陽湖縣合志》·卷二十五·人物志四
官衔
前任:
鄭仲
明朝崇明守備
1636年-崇禎年間
繼任:
焦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