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
南朝陈置,治所在齐昌县(隋朝改蕲春县,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蕲州镇西北,南宋移今蕲州镇)。唐朝时的辖境约今湖北省长江以北、巴河以东地区。元朝时,改置为蕲州路。明朝初年改蕲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复降为蕲州。辖境约当今湖北省长江以北、蕲春县以东地区。清朝时,不辖县。1912年废,改为蕲春县。
隋代行政区划变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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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 開皇元年 | 区划 | 大業3年 | |||
州 | 蘄州 | 晋州 | 義州 | 郡 | 蘄春郡 | |
郡 | 齐昌郡 | 永安郡 | 新蔡郡 | 義城郡 | 县 | 蘄春县 蘄水县 浠水县 黄梅县 羅田县 |
县 | 齐昌县 蘄水县 |
浠水县 | 永興县 | 羅田县 |
唐朝蕲州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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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 | 蕲春县、蕲水县、浠水县、黄梅县、罗田县 |
621年 | 蕲春县、浠水县(改为兰溪县)(废除蕲水县、罗田县,新设永宁县[2],黄梅县改属南晋州) |
625年 | 蕲春县、兰溪县、永宁县(黄梅县来属) |
742年 | 蕲春县、兰溪县(改为蕲水县)、永宁县(改为广济县)、黄梅县 |
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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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