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人團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19年9月26日) |
選舉人團是指一组选举人,他们負責选举候选人担任特定职务。这些选举人往往代表不同的组织、政党或实体進行投票。選舉人團以美國總統選舉中的美國選舉人團最具代表性。
現在的選舉人團编辑
圣座编辑
在主權教廷,與梵蒂岡為主權領土時,樞機團選舉教宗的教宗選舉。
美國编辑
美國總統是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產生的,選舉人團代表50個州和聯邦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1] 在美國,目前需要270張選舉人票才能贏得總統選舉。[2]
緬甸编辑
香港编辑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由1200名成員經有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選民選出。
澳門编辑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由400名成員間接選舉選出。
過往的選舉人團编辑
阿根廷编辑
阿根廷總統在1995年前由選舉人團根據普選結果間接選出,1995年起改由兩輪投票制直接民選,總統候選人需獲至少40%普選票及與得票第二位的差距至少10%才能成功當選。
巴西编辑
巴西總統在1985年前由選舉人團間接選出,1989年起改由兩輪投票制直接民選。
法國编辑
法國總統在1875-1954年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間接選出,1958年總統轉為擁有實權的國家元首後,改由選舉人團選出,由夏爾·戴高樂當選。1962年全民公決後改為兩輪投票制普選。
中華民國编辑
中華民國總統在1948-1990年由國民大會間接選出,1996年改為多數制直接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