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德久,字原可,號穴湖,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是一名明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浙江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550年)选授六安州知州,历右軍都督府经历、工部员外郎、郎中,出为邵武知府[1]

邵德久曾于嘉靖年间接替彭应麟任邵武府知府一职,嘉靖年间由王守允接任。

家族 编辑

祖父邵珉,訓導;父邵文達,號菊莊,封刑部主事、贈工部郎中。母朱太宜人。伯兄邵德容,號白竹,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官刑部主事。

邵德久娶吴氏,继娶张氏(1513年-1570年),封宜人[2]。有八子:邵型、邵壂、邵陞、邵陛、邵岱、邵圭、邵堤。長子邵型,嘉靖己酉科舉人,官饶阳知县、太湖主簿,隆慶己巳夏(1569年)卒于官。第四子邵陛,隆慶二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

参考资料 编辑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九十》:嘉靖三十九年十一月己丑,诏停巡抚福建都御史刘焘俸,令戴罪刻期剿贼;夺邵武府知府邵德久、参议黄朏、佥事秦宗道、舒春芳等俸半年,下都指挥张弼、王梦麒等于御史问,恤录阵亡把总沈讲如例。
  2. ^ 吕本《封宜人邵母张氏墓誌銘》
前任:
彭应麟
邵武府知府
嘉靖年间-嘉靖年间
繼任:
王守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