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經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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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經邦(1491年—1565年),字仲德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邵經邦
大明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字號字仲德
出生弘治四年(1491年)
逝世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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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三十八名,二甲第七十八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進工部員外郎嘉靖八年(1529年)十月,借日食之機,上疏反對張璁大禮議等,下鎮撫司獄拷訊,戍福建鎮海衛。十六年(1537年),皇子朱載坖出生,大赦天下,唯獨邵經邦與豐熙等八人不在赦例。邵經邦在戍所,閉門讀書,與豐熙等郊遊論述。在鎮海衛三十七年,四十四年(1565年)卒於任。隆慶元年(1567年),恢復官職[3][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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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邵信;祖父邵琮;父邵鑑,母楊氏[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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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206卷):邵經邦,字仲德,仁和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榷荊州稅,甫三月,稅額滿。遂啟關任商舟往來。進員外郎。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食之。經邦時官刑部,上疏曰: 茲者正陽之月,有日食之異。質諸小雅十月之篇,變象懸符,說詩者謂陰壯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專歸皇父。然則今之調和燮理者,得無有皇父其人乎?邇陛下納陸粲言,命張璁、桂萼致仕。尋以璁議禮有功,復召輔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變若此,安可勿畏。夫議禮與臨政不同。議禮貴當,臨政貴公。正皇考之徽稱,以明父子之倫,禮之當也。雖排眾論,任獨見,而不以為偏。若夫用人行政,則當辨別忠邪,審量才力,與天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今陛下以璁議禮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議禮之臣也。私議禮之臣,是不以所議者為公禮也。夫禮唯至公,乃可萬世不易。設近於私,則固可守也,亦可變也。陛下果以尊親之典為至當,而欲子孫世世守之乎?則莫若於諸臣之進退,一付諸至公,優其賚予,全其終始,以答其議禮之功,而博求海內碩德重望之賢,以弼成正大光明之業,則人心定,天道順,俾萬年之後,廟號世宗,子孫百世不遷,顧不偉歟?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滿,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帝大怒,立下鎮撫司拷訊。獄上,請送法司擬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謫戍福建鎮海衛。十六年,皇子生,大赦。惟經邦與豐熙等八人不在赦例。經邦之戍所,閉戶讀書。與熙及同戍陳九川,時相討論。居鎮海三十七年卒。閩人立寓賢祠祀三人。隆慶初復官。
  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9卷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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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〇六》,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