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璩(?—?),又作鄭據,中国东汉魏郡黎陽县(今河南省浚县)人。

建初五年(80年),辟入司徒府,拜为侍御史,上疏皇帝:「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視之官,職任過分,當刺邪矯枉。」汉章帝下詔書明示官府:「鄭璩盡節剛正,亦何陵遲之有。賜鄭璩素六十匹。」于是顯名,轉任司隸校尉,奏免执金吾窦景。鄭璩為漢陽郡太守,以嚴刻著稱。建初八年(83年),汉章帝下詔使漢陽太守鄭據治梁竦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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