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金伊,或稱貴人鄭氏귀인 정씨 ,?年—1504年),鄭仁石之女,朝鮮成宗的後宮嬪御,安陽君鳳安君靜惠翁主之母。名字出自於燕山君日記

鄭金伊
朝鮮成宗的後宮嬪御
金伊
品階從一品
封爵貴人
婚姻名份側室
逝世燕山君十年 (1504年)
親屬
父親鄭仁石
成宗李娎
夫之父德宗李暲
夫之母昭惠王后韓氏
夫之元配恭惠王后韓氏
夫之繼室廢妃尹氏(第一繼妃)
貞顯王后尹氏(第二繼妃)
安陽君李㤚
鳳安君李㦀
靜惠翁主

生平 编辑

鄭氏原為成宗淑容(最初的封號不詳)歷史紀載有提及她為鄭昭容,成宗後宮雖多,但她與另一位後宮淑儀嚴氏[1] 都相當得到成宗的寵愛。傳說由於成宗繼妃尹氏善妒,隨身攜帶毒藥,欲謀害受寵的後宮,使得兩人恐懼之餘,一方面為了保命,另一方面為了爭寵,常常在成宗生母仁粹大妃與成宗面前挑撥。

成宗八年,有人送諺文書信至德宗後宮淑儀權氏(成宗庶母,後封貴人)的私宅[2],書信上寫著嚴淑儀與鄭淑容意圖謀害王妃尹氏(即廢妃尹氏)與元子(即燕山君)一事,原本要嚴刑拷問兩人,但因鄭氏懷孕而暫緩執行。不過事情發展到最後卻被認為是尹氏陷害後宮的陰謀,也種下尹氏被廢賜死的因果。

因為鄭氏成為王的後宮,連帶使得她的同胞兄弟姐妹受到提攜,被提高身份,成為良民[3]。由此可知,鄭氏原本的出身並不高。

燕山君即位後,嚴氏與鄭氏皆晉級為正二品昭儀[4]。後來燕山君認為嚴、鄭兩人是陷害母親的主謀,決定替母親報仇。

燕山君十年(1504年)三月二十日,燕山君將安陽君、鳳安君關在囚牢內並給予各杖刑八十及流配外島,當晚三更,燕山君將鄭氏、嚴氏綑綁並給予刑求,之後還召安陽君、鳳安君前來杖打母親,但安陽君、鳳安君不忍心,燕山君便令人將鄭氏、嚴氏殺害,還令內需司將鄭氏、嚴氏二人棄屍山野[5]。翌日,燕山君還賜安陽君馬一匹,理由是奉燕山君之命杖打母親而給予賞賜[6]

三月二十六日,燕山君傳旨將鄭氏、嚴氏貶為庶人[7]。三月二十七日,燕山君傳旨將鄭氏之父給予杖刑一百,義禁府堂上官許琛、金勘表示鄭氏之父年齡已超過八十歲,依法不必連坐,但燕山君說「不必拘泥於律法!」[8]。三月二十九日,燕山君傳旨:「鄭氏、嚴氏二人乃罪人之中的罪人,其葬禮以庶人身份辦理即可。」[9]。四月一日,燕山君下旨將鄭氏之父斬首[10]

中宗元年(1506年)十月,恢復嚴氏和鄭氏昭儀的身份[11],同年十一月追封兩人為貴人[12]

附註 编辑

  1. ^ 貴人嚴氏,本名「嚴銀召史」,生有一女,恭愼翁主
  2. ^ 雖然燕山君追究責任時權氏也被牽連,但此書信是否是權氏為陷害尹氏而刻意製造,或是權氏剛好被選中投遞書信並無法確定,畢竟她與尹氏之間似乎沒有太多關聯。
  3. ^ 《成宗實錄》220卷,成宗19年(1488年 / 戊申年 / 明弘治元年)9月18日(戊寅)
    • 命淑容鄭氏同生及仁粹王大妃殿侍女尙宮曺氏同生皆永許爲良。
  4. ^ 《燕山君日記》54卷,燕山君10年(1504年 / 甲子年 / 明弘治17年)6月27日(丙戌)
    • 傳曰:「銀召伊、鄭金伊、於里尼、豆大等亦依克均等例,瀦家,立石紀罪,埋屍處竝立石。」又令金勘等製罪名文。銀召伊卽成宗後宮昭儀嚴氏,鄭金伊卽成宗後宮昭儀鄭氏,於里尼卽成宗保母,豆大成宗時典言也。
  5.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3月 20日(辛巳)
    ○傳曰: “安陽君㤚、鳳安君㦀鎖項囚獄。” 又傳曰: “直宿承旨二人往當直廳, 杖㤚、㦀各八十, 付處外方。 且義禁府郞廳一員領獄卒十人, 待命于金虎門外。” 又傳曰: “㤚、㦀拿來于昌慶宮。” 㤚、㦀入宮良久, 傳曰: “竝皆放送。” 㤚、㦀出, 夜已三鼓。 㤚、㦀鄭氏之出。 王以母妃尹氏廢死, 由於嚴、鄭之譖, 夜縛嚴、鄭于宮庭, 手自亂擊踐踏之, 召㤚、㦀, 指嚴、鄭曰: “撲此罪人。” 㤚暗不知爲誰撲之, 㤚心知其爲母, 不忍加杖。 王不之快, 令人亂撲, 備諸慘酷, 竟殺之。 王手劎立慈順王大妃寢殿外, 厲聲連叫曰: “速出庭下。” 甚迫。 侍女皆散走, 大妃猶不出, 賴王妃愼氏追到力救, 得不危。 王捽㤚、㦀髮, 至仁粹大妃寢殿, 開戶辱之曰: “此大妃愛孫, 所進觴可一嘗。” 督㤚進爵, 大妃不得已許之。 王又曰: “愛孫其無賜乎?” 大妃驚, 遽取布二匹賜之。 王曰: “大妃何殺我母?” 多有不遜之辭。 後令內需司取嚴、鄭屍, 裂而醢之, 散棄山野
  6.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3月 21日(壬午)
    ○壬午/傳曰: “安陽君㤚其賜熟馬一匹。” 以㤚前夜承命杖其母賞之。
  7.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3月 26日(丁亥)
    ○丁亥/下御書曰:
    嚴氏、鄭氏犯重罪, 已貶爲庶人。 其初受賜奴婢及田地, 無遺推刷, 令勿齒後宮, 其子亦勿視宗親。
  8.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3月 27日(戊子)
    ○傳曰: “嚴氏、鄭氏勿稱姓氏, 其父母、同生竝決杖一百, 極邊安置。” 義禁府堂上許琛、金勘啓: “嚴氏父山壽年八十二, 其姊金召史爲丹溪副正妻, 孽妹末今爲許則同妻, 兄嚴誨爲山松繼後, 鄭氏父仁石年八十一。 律云: ‘年八十以上者, 不在緣坐之限, 出嫁及過房者, 皆不坐。’ 若依律則此五人皆當不坐。” 傳曰: “此不可拘於律文也。”
  9.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3月 29日(庚寅)
    ○傳曰: “近來趨勢成風, 宰相之家或稱前日提調堂上, 或稱前日幕僚軍官, 爭謁群奔, 談論譏議, 無所不至, 其弊甚鉅。 一依奔競例, 禁止節目商議以啓。” 傳于內需司曰: “鄭金伊、(銀召史)〔銀召伊〕罪人中之罪人, 今皆病死, 其斂葬, 依庶人例。”
  10. ^ 燕山 52卷, 10年(1504 甲子 / 명 홍치(弘治) 17年) 4月 1日(壬辰)
    ○命斬嚴山壽、鄭仁石。
  11. ^ 中宗 1卷, 1年(1506 丙寅 / 명 정덕(正德) 1年) 10月 27日(壬申)
    ○壬申/傳曰: “成宗昭儀嚴氏、鄭氏, 復爵禮葬。”
  12. ^ 中宗 1卷, 1年(1506 丙寅 / 명 정덕(正德) 1年) 11月 11日(丙戌)
    ○傳曰: “卒嚴貴人、鄭貴人【被害於燕山。】三年祭物, 磨鍊題給。”

參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