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租稅 (英語:Hotel Accommodation Tax)是香港一種稅項,規定香港所有酒店招待所須按住客所付房租繳納稅款。

1966年7月1日首次實施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酒店房租稅稅率為客人所付房租的3%。自2008年7月1日起,香港政府暫時免收酒店房租稅,稅率調低為客人所付房租的0%。2025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稅率回復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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