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券是政府對醫療服務的一種資助制度,原理與學券相似,「錢跟人走」政策。政府會派發醫療券予合資格的居民,居民可自由選擇合資格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醫療服務提供者則可憑醫療券向政府索回現金。

各地的醫療券制度 编辑

澳門 编辑

香港 编辑

  1. 香港的醫療券計劃最早由前特首曾蔭權200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當時計劃為年滿70歲長者每年提供面值共250元的醫療券,可以用於私家中西醫、牙醫及身體檢查等預防性服務,原意是鼓勵長者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減少輪候公營服務。[1]
  2. 香港政府在2009年1月1日推出為期3年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資助長者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於香港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包括:西醫、中醫、牙醫、脊醫、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及於註冊名冊第1部分註冊的視光師,可登記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
  3. 在2014年,醫療券計劃由試驗性質轉為恆常計劃,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金額由每年港幣1000元增至2000元,並容許合資格長者保留和累積尚未使用的醫療券,以港幣4000元為上限。
  4. 由2017年7月1日起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受惠長者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
  5. 由2018年6月8日起,因應每名合資格長者將獲發一次性額外1,000元長者醫療券金額;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亦於同日起由港幣4,000元提高至5,000元。[2]
  6. 由2019年6月26日起,因應每名合資格長者將獲發一次性額外1,000元長者醫療券金額;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亦於同日起由港幣5,000元提高至8,000元。[3]

濫用 编辑

香港的醫療券遭濫用及不當使用問題為人詬病,例如醫生濫收醫藥費、病人被慫恿購買不必要的非醫療產品、使用醫療券作純粹購物用途(如選購中藥材)等[4][5],以至醫療券被批評淪為「購物券」[5]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醫療券. 無綫新聞 時事通識. 2019-01-11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9). 
  2. ^ 長者醫療券計劃增撥一次性金額及上調累積上限.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8-05-28 [2018-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3. ^ 長者醫療券計劃將推出利民紓困及優化措施.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9-06-05 [2019-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 
  4. ^ 長者醫療券 小心遭濫收費用. 選擇月刊(消費者委員會). 2018-06-14, (第500期)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7). 
  5. ^ 5.0 5.1 探射燈:醫館斂耆財 醫療券變購物券. 東方日報. 2014-06-16 [2019-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30).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