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郡

中國古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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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郡中國秦朝唐朝時設置的的一個郡。

历代变更
設置 秦朝
使用状况 湖南省長沙市
秦朝 蒼梧郡(?)
西漢 長沙國
新朝 填蠻郡
東漢 長沙郡
三國 長沙郡(吳)
西晉 長沙郡
東晉/十六國 長沙郡
南北朝 長沙郡(宋)
長沙郡(齊)
長沙郡(梁)
長沙郡(陳)
隋朝 潭州→長沙郡(607年)
改稱為潭州(621年)
唐朝 潭州→長沙郡(742年)
改稱為潭州(758年)

建置沿革 编辑

秦代 编辑

秦代的长沙郡,以今长沙地区为中心,涵盖了今湖南大部分地区,北起洞庭,南逾五岭,东邻鄱阳湖西岸和罗霄山脉,西接沅水流域。据明朝崇祯年间编《长沙府志》沿革记载,秦代长沙郡下设益阳阴山零陵衡山桂阳等县,其范围包括了今岳阳长沙湘潭株洲益阳衡阳邵阳娄底郴州永州等部分或全部,以及南、西北和广东连州广西全州等地,面积几乎相当于今天整个的湖南省。其治所湘县即大致为今长沙市辖区。

漢代 编辑

漢高祖五年(前202年),立吳芮為長沙王,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五郡為長沙國,其中遙領象郡、桂林、南海三郡。[1]漢文帝後七年(前157年),長沙王吳產薨,無子,國除。

漢景帝二年(前155年),立皇子劉發為長沙王,改長沙郡為長沙國[2]長沙國属荆州刺史部西漢後期,長沙國領十三縣:臨湘、羅、連道、益陽、下雋、攸、酃、烝陽、湘南、昭陵、荼陵、容陵、安成。[3]

新莽始建國元年(9年),貶長沙王劉舜為公。始建國二年(10年),廢長沙公劉舜為庶人,改長沙國為填蠻郡東漢初復為長沙國漢光武帝建武十三年(37年),降封長沙王劉興為臨湘侯,改長沙國為長沙郡[4]東漢時,析置醴陵縣,烝陽縣改屬零陵郡[5]

六朝 编辑

漢獻帝初年,长沙太守孙坚起兵参与讨伐权臣董卓,杀死荆州刺史王叡。董卓以献帝名义任命刘表为荆州牧,刘表于是夺取了包括长沙郡在内的荆州的控制权。建安五年(200年),长沙太守张羡联合曹操反叛刘表,病死后其子张怿继任,后与零陵郡、桂阳郡叛军都被刘表镇压。

建安十三年(208年)刘表死后,刘备奉刘表长子刘琦继任荆州刺史,长沙太守韩玄向其投降。刘琦死后,其势力推刘备继任。时孙坚子孙权割据江东,长沙郡也有一部分如下隽等地被其占领。建安十五年(210年),孫權分長沙郡立漢昌郡[6]后来孙权治下的益阳县等部分长沙郡被交给刘备(借荆州),汉昌郡仍归孙权。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派吕蒙夺取长沙郡,刘备亦在重新与孙权结盟时承认长沙为其所有。

三国鼎立后,長沙郡屬孙吳孫亮太平二年(257年),以長沙東部為湘東郡孫皓宝鼎二年(267年),分豫章郡廬陵郡、長沙郡立安成郡[7]

晉武帝太康中,長沙郡領十縣:臨湘、攸、下雋、醴陵、劉陽、建寧、吳昌、羅、蒲圻、巴陵。[8]晉懷帝永嘉元年(307年),分荊州江州湘州,治臨湘,長沙郡改屬湘州。晉成帝咸和三年(328年)省湘州。晉安帝義熙八年(412年)復立,十二年(416年)又省。宋武帝永初三年(422年)又立,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又省。元嘉十六年(439年),復立湘州,分長沙郡之巴陵、蒲圻、下雋,江夏郡之沙陽四縣立巴陵郡。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又省湘州。宋孝武帝孝建元年(454年)又立湘州。[9]

隋唐 编辑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滅陳,廢長沙郡及湘州,其地屬潭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潭州为長沙郡。長沙郡領四縣:長沙、衡山、益陽、邵陽。[10]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平蕭銑,改長沙郡為潭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潭州為長沙郡。長沙郡領六縣:長沙、衡陽、湘鄉、益陽、醴陵、瀏陽。天寶八載(749年),衡陽縣移治於洛口,改為湘潭縣。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長沙郡為潭州。[11]

人口 编辑

  • 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長沙國有43470戶,235825口。[3]
  • 漢桓帝永壽二年(156年),長沙郡有255854戶,1059372口。[5]
  • 晉武帝太康三年(282年),長沙郡有33000戶。[8]
  •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長沙郡有5684戶,46213口。[9]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長沙郡有14275戶。[10]
  • 唐玄宗天寶十三載(754年),長沙郡有32272戶,192657口。[11]

行政長官 编辑

長沙守(前220年代—前155年) 编辑

長沙內史(前145年—前8年) 编辑

  • 繆生,東海蘭陵人,漢武帝時在任。[12]
  • 張肱,始遷吳郡吳人,張良七世孫 漢成帝時在任。(南北朝 宋書卷53.列傳13張茂度傳)

長沙相(前8年—10年) 编辑

填蠻大尹(10年—25年) 编辑

長沙相(25年—37年) 编辑

長沙太守(37年—289年) 编辑

長沙內史(289年—291年) 编辑

長沙太守(291年—301年) 编辑

長沙內史(301年—303年) 编辑

長沙太守(303年—308年) 编辑

長沙內史(308年—310年代) 编辑

長沙太守(310年代—329年) 编辑

長沙相(329年—403年) 编辑

  • 袁喬,字彥叔,陳郡陽夏人,晉穆帝時在任。[27]
  • 司馬無忌,字公壽,譙王,河內溫人,晉穆帝永和初在任。[28]
  • 孫盛,字安國,太原中都人,晉穆帝升平四年(360年)出任。[29]
  • 龔登,武陵漢壽人,東晉時在任。[30]
  • 羅含,字君章,桂陽耒陽人,東晉時在任。[31]
  • 孫放,字齊莊,太原中都人,東晉時在任。[29]
  • 盛彥,東晉時在任。[32]
  • 陶延壽,尋陽柴桑人,晉安帝元興二年(403年)在任。[33]

長沙太守(403年—404年) 编辑

長沙相(404年—420年) 编辑

  • 范泰,字伯倫,順陽山陰人,晉安帝義熙初除,未拜。[34]

長沙內史(420年—557年) 编辑

  • 謝述,字景先,陳郡陽夏人,宋文帝元嘉二年(425年)離任。[35]
  • 庾炳之,字仲文,潁川鄢陵人,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年)除,未行。[36]
  • 蕭簡,蘭陵人,宋文帝元嘉中在任。[37]
  • 陸徽,字休猷,吳郡吳人,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出任。[38]
  • 庾深之,字彥靜,新野人,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到宋孝武帝孝建中在任。[39]
  • 何慧文,宋前廢帝時在任。[40]
  • 孔靈產,劉子勛義嘉元年(466年)正月離任。[40]
  • 江謐,字令和,濟陽考城人,宋明帝泰始中在任。[41]
  • 劉悛,字士操,彭城人,宋後廢帝元徽五年(477年)除,未行。[42]
  • 庾佩玉,潁川鄢陵人,宋順帝昇明二年(478年)被殺。[43]
  • 江謐,字令和,濟陽考城人,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年)到三年(481年)在任。[41]
  • 劉季連,字惠續,彭城人,齊武帝永明中在任。[44]
  • 劉繪,字士章,彭城人,齊明帝建武元年(494年)出任。[45]
  • 劉坦,字德度,南陽安眾人,齊和帝中興元年(501年)到梁武帝天監元年(502年)在任。[46]
  • 丘仲孚,字公信,吳興烏程人,梁武帝天監初在任。[47]
  • 司馬褧,字元素,河內溫人,梁武帝天監中在任。[48]
  • 崔靈恩,清河東武城人,梁武帝時在任。[49]
  • 王沖,字長深,琅邪臨沂人,梁武帝大通中在任。[50]
  • 王沖,字長深,琅邪臨沂人,梁元帝承聖元年(552年)解領。[50]
  • 周弘直,字思方,汝南安城人,梁元帝承聖元年(552年)出任。[51]

長沙太守(557年—569年) 编辑

長沙內史(569年—589年) 编辑

  • 樊猛,字智武,南陽湖陽人,陳宣帝太建初領。[53]

長沙郡太守(607年—621年) 编辑

長沙郡太守(742年—758年) 编辑

國主 编辑

參見 编辑

徵引文獻及註釋 编辑

  1. ^ 《漢書 卷一下 高帝紀第一下》
  2. ^ 《漢書 卷五 景帝紀第五》
  3. ^ 3.0 3.1 《漢書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4. ^ 《後漢書 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下》
  5. ^ 5.0 5.1 《後漢書 志第二十二 郡國四》
  6. ^ 《三國志 卷四十七 吳書二 三嗣主傳第二》
  7. ^ 《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
  8. ^ 8.0 8.1 《晉書 卷十五 志第五 地理下》
  9. ^ 9.0 9.1 《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10. ^ 10.0 10.1 《隋書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11. ^ 11.0 11.1 《舊唐書 卷四十 志第二十》
  12. ^ 《漢書 卷八十八 儒林傳第五十八》
  13. ^ 《後漢書 卷十七 馮岑賈列傳第七》
  14. ^ 14.0 14.1 《後漢書 卷二十九 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第十九》
  15. ^ 《太平御览 卷二百六十》
  16. ^ 《後漢書 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
  17. ^ 《三國志 卷四十六 吳書一 孫破虜討逆傳第一》
  18. ^ 18.0 18.1 18.2 《三國志 卷六 魏書六 董二袁劉傳第六》
  19. ^ 《三國志 卷三十二 蜀書二 先主傳第二》
  20. ^ 《三國志 卷四十 蜀書十 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
  21. ^ 《三國志 卷六十四 吳書十九 諸葛滕二孫濮陽傳第十九》
  22. ^ 《宋書 卷一百 列傳第六十》
  23. ^ 23.0 23.1 《晉書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24. ^ 《隋書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25. ^ 《晉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六》
  26. ^ 《晉書 卷一百 列傳第七十》
  27. ^ 《晉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28. ^ 《晉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七》
  29. ^ 29.0 29.1 《晉書 卷八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30. ^ 《晉書 卷九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31. ^ 《晉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32. ^ 《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33. ^ 《晉書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34. ^ 《宋書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
  35. ^ 《宋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二》
  36. ^ 《宋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37. ^ 《宋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38. ^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39. ^ 《宋書 卷七十九 列傳第三十九》
  40. ^ 40.0 40.1 《宋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41. ^ 41.0 41.1 《南齊書 卷三十一 列傳第十二》
  42. ^ 《南齊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十八》
  43. ^ 《宋書 卷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44. ^ 《梁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四》
  45. ^ 《南齊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九》
  46. ^ 《梁書 卷十九 列傳第十三》
  47. ^ 《梁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七》
  48. ^ 《梁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四》
  49. ^ 《梁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四十二》
  50. ^ 50.0 50.1 《陳書 卷十七 列傳第十一》
  51. ^ 《陳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八》
  52. ^ 《陳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四》
  53. ^ 《陳書 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五》
  54. ^ 《舊唐書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