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中海错疏》,明朝屠本畯撰述的福建水生動物志,成书于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水产动物分类学专著。

闽中海错疏
《闽中海错疏》(学津讨原本)书影
作者屠本畯
编者𤊹
类型史部地理类雜記之属(四庫總目[1]
语言文言文
保存状态卷數:三卷
出版時間1596年 编辑维基数据
出版地點明朝

作者与成书 编辑

屠本畯浙江鄞县(今宁波)人,明朝博物学家,撰有众多记录动物、植物的著作,如记荔枝的《闽中荔枝谱》、记的《茗笈》、记野菜的《野菜笺》、记草木的《离骚草木疏补》、记花木时令的《瓶史月表》、记水生动物的《海味索隐》等。[2][3]

屠本畯赴福建担任盐政官员时,应同乡余寅之请,著书记述当地水产。他在辑录《福州府志》、《三山志》、《八闽通志》、《闽大记》等地方志的基础上,加入自己观察、调查的结果,并补充家乡鄞县的情况,最终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成书。[2][4][5]:86书名中的“海错”即海产,取種類錯雜之意;“疏”指分条陈述。[6][7]

书成后,福建闽县(今福州)人𤊹又略加补充。书中用“补疏”二字标注的,就是徐𤊹所补充的内容。[1]

内容 编辑

《闽中海错疏》分三卷。上、中卷记鳞部,包括乌贼水母章鱼蟾蜍等一百六十七种;下卷记介部,包括龟鳖等九十种。附录不产于福建的海粉燕窩。书名虽称“海错”,但也记述淡水动物,甚至陆生动物鯪鯉。主要描述动物的形态特征及习性、分布、生长过程,兼顾食()用价值,较少涉及文化、传说等内容。[2][8]

分类学 编辑

中国古代的雅书、地方志、医药和农业著作等都对水生动物予以记载,但大多将物种并列记录,分类粗疏。如《尔雅》仅分一卷《释鱼》,《本草纲目》仅将鱼类分为鱼和无鳞鱼两类。《闽中海错疏》则对水族动物的类群进行详细区辨,明确地分至第四或第五阶元。研究者据此认为,《闽中海错疏》已不再是传统意義上的动物主题著作,而接近现代意义上的动物分类学著作(即动物志),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水产动物志。[2][9][5]:56[10][11][12]

《闽中海错疏》分类方法示意图
 水族 
 鳞部 

金鲫

乌鱼

棘鬣

赤鬃

方头

乌颊

  

虎鲨

狗鲨

帽鲨

(略)

水母

鰔鱼

钱串

(略)

 介部 

(略)

《闽中海错疏》为中国传统水生动物分类方法奠定了基础。之后的《闽书》、《海错百一录》等都沿用其体系,进而增补新种或调整旧分类。[5]:88

版本 编辑

《闽中海错疏》除单独刊行外,还曾收入《四库全书》、《学津讨原》、《艺海珠尘》等丛书。现存最早的版本是福建省图书馆收藏的明万历年间刻本。[1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史部二十六·地理類. [2023-04-09]. 
  2. ^ 2.0 2.1 2.2 2.3 刘昌芝. 我国现存最早的水产动物志——《闽中海错疏》. 自然科学史研究. 1982, (04): 333-338. 
  3. ^ 姚伟钧; 刘朴兵; 鞠明库. 中国饮食典籍史.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336. ISBN 978-7-5325-6021-9. 
  4. ^ 洪纬. 博物传统下的分类:《八闽通志》中的鱼类多样性与鉴别方式. 古今农业. 2018, (04): 46-57. 
  5. ^ 5.0 5.1 5.2 洪纬. 明清以来传统鱼类分类方法研究(1491-1947)——以福建省为中心 (科学史博士论文). 上海交通大学. 
  6. ^ 中国历史大辞典·科技史卷.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593. ISBN 7-5326-0445-4. 
  7. ^ . 漢語多功能字庫. 香港中文大学人文電算研究中心.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6). 
  8. ^ 汪子春; 罗桂环; 程宝绰. 中国古代生物学史略. 石家庄: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2: 154-158. ISBN 7-5375-0902-6. 
  9. ^ 洪纬; 曹树基. 《闽中海错疏》中的鱼类分类体系探析. 中国农史. 2012, 31 (04): 28-36+62. 
  10. ^ 邵廣昭. 讀《魚文化錄》. 全國新書資訊月刊. 2002, 39 (3): 2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1). 
  11. ^ 尔雅·释鱼.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9). 
  12. ^ 李时珍. 本草纲目 金陵版点校本. 北京: 中医古籍出版社. 1994: 1019-1040. ISBN 7-80013-559-4. 
  13. ^ 农业遗产研究室. 中国农业古籍目录.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3: 152. ISBN 7-5013-1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