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1955年5月),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陕西地区代表。

生平 编辑

阎庆文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阎庆文.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永久失效連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前任:
安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1月—2018年1月
繼任: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