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过庭(1071年—1130年),本名扬庭,字宾王宋朝越州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人,宋钦宗尚书左丞

宋哲宗绍圣进士,为澶州(治今河南濮阳教授,知中牟县,担任博士何执中侯蒙推荐他历任祠部员外郎吏部员外郎。任右司员外郎,出使辽国,返国后力劝宋徽宗注意邊防。历任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1120年),进中书舍人,才七日,转任礼部侍郎。是年十二月,担任御史中丞兼侍读,[1]不附大臣,弹劾蔡京王黼朱勔等,请求罢除御前使唤和岁进花果,陈过庭被贬海州团练副使,安置黄州。宋钦宗即位,重新擔任御史中丞。金朝大军侵犯宋朝,制置使姚古拥兵不援太原府,過庭上书说姚古可杀之罪有七,朝廷詔令將姚古貶置嶺南廣州。陈过庭进尚书右丞中书侍郎。京城陷落,與折彦質出使兩河,商討割地事務,[2]被拘留於金人军中。建炎元年,移置顯州(今辽宁北镇县),[3]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二十九日,病卒於顯州。[4]开府仪同三司谥号忠肃

注釋 编辑

  1. ^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九:“以陈过庭为御史中丞。”《两浙名贤录》卷七小传:“陈过庭字宾王。累官吏部、右司员外郎。 历迁御史中丞兼侍读。”
  2.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二:“金人使八人入城,自此止宿都省或朝堂,不復宿都亭躁矣。差文武官各二十員,随金人軍往兩河交地。每州各一員,中書侍郎陳過庭為交地都提舉。”又《宋史》卷二三《欽宗紀》:“丙寅,遣陳過庭、劉給使兩河割地。”
  3. ^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並文武官五十餘員,並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至十月,國相粘罕到燕山,計議追呼出頭,許其南歸,無不懽呼。方行,備車促裝,無復有指揮,並押赴顯州。自旦至暮,方得行見粘罕,以燭從頭至足炤之,令厚加養濟。”
  4. ^ 《宋史》本传作燕山,误。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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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53》,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