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之驤(16世紀—1640年代),逵伯紹興府蕭山縣[1]明朝南明軍事人物。

生平 编辑

陳之驤年少到北方,得到蘇觀生重視,進入范志完幕府,擔任副總兵、參軍,兼任左軍都督同知中軍旗鼓。范志完被殺,他跟隨蘇觀生到廣州[1]。唐王朱聿𨮁隆武帝被殺後繼位,改元紹武,命令陳之驤總督五軍。他方才巡城,清朝軍隊已經攻至,倉卒發砲還擊,但誤中藥局,多人傷亡。陳之驤半身焦黑,右手被燒爛,只好向東爬行到杜門。清朝將令打算招降他,他不屈服;魏裔介招降,他也不復出,在家去世[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傳第二十五》:陳之驤,字逵伯,蕭山人。少北遊,蘇觀生重之。入范志完幕,以副總兵為參軍,兼令左軍都督同知中軍旗鼓。志完死歸,後從觀生廣州。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傳第二十五》:唐王聿鐭(𨮁)建號,命總督五軍。方巡城,清兵迫,倉卒礮拒火反擊,誤焚藥局,兵民死者無數。之驤半體焦黑,右手糜爛,扶服東歸杜門。清將欲降之,不屈。魏裔介招,亦不起,卒於家。

參考文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