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于廷
陳于廷(1566年-1635年),字孟諤,號中湛、定軒,南直隶宜興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陳于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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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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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南直隸宜興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孟諤,號中湛 |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一月十九 南直隸宜興縣 | |
逝世 | 崇禎八年(1635年)五月二十九 南直隸宜興縣 | |
親屬 | (子)陳貞達、陳貞慧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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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编辑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歷官光山、唐山、秀水三縣,徵授御史,剛剛上任,便上疏批判大學士朱賡。尚書王紀被斥,陳于廷又上疏申救。歷官吏部左侍郎,忤魏忠賢,斥為民。崇禎初年,起為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左都御史,以擬罪援引,不合皇帝意思,削籍歸里,家居二年卒。有《定軒稿》。《明史》有傳。[1]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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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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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鄧渼 |
明朝秀水縣知縣 1601年-1605年 |
繼任: 史樹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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