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賢(1963年),是一名已退役的香港足球員, 曾效力東方南華流浪荃灣,1985年當選最佳青年足球員,並入選香港足球代表隊

其弟弟陳志光亦曾是職業球員。

生平 编辑

陳志賢於1987年3月結婚,同年4月因管有18公斤嗎啡鹽酸及企圖將16公斤海洛英寄往紐約香港海關拘捕及起訴,9月被高等法院判入獄10年, 1988年5月被上訴法庭加刑至15年[1]。陳於獄中與囚友踢足球保持狀態,並努力進修及工作, 因行為良好提前獲釋。

陳出獄後加盟乙組二合, 協助球隊奪得1996-97年度香港乙組足球聯賽初級組足總盃雙料冠軍,取得升上香港甲組足球聯賽資格。 並於同屆足總盃代表球隊出戰甲組快譯通,與應邀來港客串的前英格蘭國家隊門將施路頓並肩作戰,演出獲得好評。此後曾効力多支乙丙組業餘球隊, 直至50歲左右才正式退役, 最後效力球隊為花花

個人榮譽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