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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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是指評論時重視行為人身份勝過證據與道理。無正當理由地针对某一種特定行為,因实施的人不同,而导致评价褒贬不一的现象。例如允许某一群体或个人实施某一種行為,但禁止另外一群体或个人实施相同行为。
雙重標準是一種人与人之间的偏見或歧视,違反了公正、平等的原则,而实行“双重标准”的人通常不会承认这一点,甚至称自己很公平。
對於某种事態因时代、环境等外部条件不同,而以兩個不同的標準處理时,也可能被指责為「雙重標準」。
能够表达“双重标准”意思的词句如「选择性执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等[1];劝诫避免「雙重標準」的词句如「正人先正己」、「以身作则」等。
实施编辑
实施双重标准,首先要针对特定的人制定标准。例如古代中国针对女性制定了所谓“贞洁”、“顺从”等标准,而这些标准并不适用于男性[2]。由于这个标准造成的影响直到今日仍未完全消除,因此针对同一种特定现象,对于男性、女性而言可能会有褒贬不一的评价[3]。
參考文獻编辑
- ^ 老學庵筆記/卷五
- ^ 《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91頁),著者:蔡文輝,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4850-2,Google圖書
- ^ 《社會學》(354頁),著者:宋鎮照,出版:五南圖書,ISBN 978-957-11-1420-0,Google圖書
- ^ 女孩們,妳是所謂的「女漢子」嗎?. [2016-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