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1441年—1522年),字時元,直隸保定府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韓春

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保定府蠡縣民籍
字號 字時元
出生 正统辛酉九月初九日[1]
逝世 嘉靖元年壬午十二月十六日
配偶 娶李氏(?—1498年),继娶梁氏
親屬 (子)韩锦、韩锡、韩鉞、韩锐、韩钟
女婿:夏寅杨朝凤、陈璽(保定中卫指挥使)
出身
  • 成化十六年庚子科舉人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順天府鄉試第七十七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第八十二名進士[2][3]。初授睢宁知县,弘治三年(1590年)选授御史,丁母忧归。服阕,弘治五年(1592年)七月擢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差巡光禄寺,继巡河東盐课,以疾告归。起补雲南道监察御史,巡视十庫、皇城九门,监乙丑科(1505年)会试,刷卷京畿。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升任山东按察副使,正德三年(1508年)以老疾致仕[4]

家族 编辑

曾祖韓繼祖;祖父韓玉;父韓林。嫡母仇氏;生母張氏[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據《明故亚中大夫韩春墓志之铭》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四》:正德三年春正月辛亥 吏部會都察院考察天下來朝並在任去任丁憂考滿各司府州縣等官,請如例以老疾者致仕,罷軟不謹者冠帶者冠帶閒住,貪酷及為事在逃者為民,才力不及者調用。時同知以下及雜職皆得俞旨:惟方回知府、行太僕、苑馬寺、運鹽司官六十人,令備查逐年考語實跡並年甲以聞。於是部院複條列各官歷年考語及部院詢訪之實,乃詔如例發落。致仕則浙江右參政梁澤,湖廣右參議華福,山東副使韓春,運使連盛,雲南副使彭綱、丁珝,福建運使李紀,僉者潘玨,廣東僉事許日□旦,甘肅行太僕寺卿陳寬,遼東行太僕寺丞傅弼,山西行太僕寺卿袁宏,台州知府徐鵬舉,紹興知府劉麟,南安知府鄧應仁,廣南知府廖鉉,高州知府徐鍵,石阡知府謝崇德。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何皞
明朝睢寧縣知縣
1489年-1493年
繼任:
邢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