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崇(?—?),字洪基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北魏官员。

生平 编辑

韦崇的父亲韦肃在刘义真镇守关中时被征辟为主簿,随着刘义真南渡长江,历任魏郡弋阳郡二郡太守、豫州刺史。韦崇虚岁十岁时,韦肃去世,母亲郑氏带着他投奔北魏,因而寄居在河洛一带。韦崇年轻时为舅舅兖州刺史郑羲所器重赏识,出任中书博士,转任司徒从事中郎。魏孝文帝元宏娶韦崇的女儿为充华嫔。韦崇后担任南颍川郡太守,不喜欢纠缠于小事情,经常说:“何必细查小事,妨碍大事?”官吏和百姓都感激他,郡中非常安定。魏孝文帝知道后嘉奖他,赐予布帛二百匹。北魏迁都洛阳后,韦崇出任司州中正,很快又担任右将军、咸阳王元禧开府从事中郎,又担任河南邑中正。韦崇多次担任中正官,以公平正直而为人称道,后出任乡郡太守,任期届满应当换人时,官吏和百姓前往朝廷请求让他留任,又延长任期三年。韦崇在郡九年后,转任司徒谘议,很久后,出任华山郡太守,去世[1][2][3]

家族 编辑

父母 编辑

子女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魏书·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三》:阆从子崇,字洪基。父肃,字道寿。刘义真镇关中,辟为主簿,仍随义真度江,历魏郡弋阳二郡太守、豫州刺史。崇年十岁,父卒,母郑氏以入国,因寓居河洛。少为舅兖州刺史郑羲所器赏。解褐中书博士,转司徒从事中郎。高祖纳其女为充华嫔。除南颍川太守,不好发摘细事,常云:“何用小察,以伤大道。”吏民感之,郡中大治。高祖闻而嘉赏,赐帛二百匹。迁洛,以崇为司州中正,寻除右将军,咸阳王禧开府从事中郎,复为河南邑中正。崇频居衡品,以平直见称。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民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在郡九年,转司徒谘议。久之,除华山太守,卒。
  2. ^ 《北史·卷二十六·列传第十四》:阆从子崇,字洪基。父肃,字道寿,随刘义真度江,位豫州刺史。
  3. ^ 《北史·卷二十六·列传第十四》:崇年十岁,父卒,母郑氏携以入魏,因寓居河、洛。少为舅兖州刺史郑羲所器赏。位司徒从事中郎。孝文纳其女为充华嫔,除南颍川太守。不好发摘细事,恒云:“何用小察,以伤大道?”吏人感之,郡中大安。帝闻而嘉赏,赐帛二百匹。迁洛,以崇为司州中正。寻除咸阳王禧开府从事中郎,复为河南邑中正。崇频居衡品,以平直见称。出为乡郡太守,更满应代,吏人诣阙乞留,复延三年。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