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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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侍衛,清朝正三品武職,定員為60人,屬於侍衛處,受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等統轄,為清代皇帝的貼身禁軍。成員多為滿洲八旗上三旗子弟,雍正五年(1727年)制定漢侍衛制度後,武狀元也會被授予一等侍衛的職位。清代擔任侍衛乃是一條旗人勳貴、重臣後代等得以快速升遷的捷徑,憑藉侍衛體系便可以快速達到高品級,還可以與皇帝有所關聯,因此多數在之後便可出任朝廷的高級官員之職。
升遷條件编辑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二》:「一等侍衛缺出,於二等侍衛內揀選補放。」[1]
簡介编辑
雍正五年(1727年)制定漢侍衛制度後,清代武舉中考中武進士第一名者,即武狀元者,按照清制,也會授予一等侍衛的職位。而清代擔任侍衛乃是一條旗人升遷的便捷之道,可以快速達到高的品級,隨後便可出任朝廷的高級官員的職位。
一等侍衛即是頭等侍衛。如《清史稿》載:「馬全,字具堂,山西陽曲人,初名瑔。乾隆十七年一甲三名武進士。自二等侍衛出為福建撫標右營遊擊,與同官爭言,奪職。更名,寄籍大興。二十五年〔1760年〕,會試再中式,上御紫光閣校閱,見全識之,問曰:『爾馬瑔耶?』全叩頭謝罪,遂成一甲一名武進士,授頭等侍衛。」馬全因是「一甲一名武進士」,按清廷規定,當授為「一等侍衛」,然而《清史稿》又指他被授予「頭等侍衛」,故二者等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