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徽章

香港開埠初期,香港警察徽章是以英國在位君主的皇冠為徽號,徽號隨著英國君主的遞嬗而有所改變。1910年喬治五世繼位英國國王,警隊自1910至1930年代皆以「GRI」作為警徽。「GRI」乃喬治五世的拉丁文縮寫,全寫為Georgivs V dei gra: britt:omn: Rex fid: def: Ind: Imp: ──意為托上帝鴻福,喬治,聯合王國及其海外治領國王,國教捍衛者暨印度皇帝(當時聯合王國國王同為英屬印度皇帝)。

皇家香港警察隊曾經使用的徽章之一的紀念布章。(1969-1997)

以「英國國王兼印度皇帝」的拉丁縮寫作警徽的情況一直維持至1934年,自那年起,香港警隊正式擁其徽號。當年,助理警司畢明達建議警隊應該擁有獨特的徽號,於是畢明達就受命負責警徽的設計事務。[1]縱然警隊自此有其徽號,惟皇冠式樣的警徽卻同時使用,情況一直維持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2]

愛德華八世喬治六世雖然先後於1936年登基成為國王,惟警隊徽號仍然維持原狀,直至1952年伊利沙伯二世即位女王後,警隊徽號略有改動。是故,1950至1960年代曾經有過兩個大同小異的警徽出現。至1969年,伊利沙伯二世賜封「皇家」二字予香港警察隊香港輔助警察隊,及後警徽方有修改。這項工作當時落在警務處副處長韋磊夫身上。1969年後,香港警察徽章分為上下兩部份,上方以聖愛德華皇冠替代了原有的都譯皇冠樣式,下方則是象徵香港開埠的阿群帶路圖

沿用逾半個世紀的警徽於1997年香港回歸後有了第3度的改變。除了嘉禾得以保留外,其餘部分皆有所改動。聖愛德華皇冠被洋紫荊花取代,警徽中央的阿群帶路圖亦被香港島上五幢具代表性的建築物所代替,包括交易廣場匯豐銀行香港大會堂中國銀行大廈以及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新翼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警隊上世紀珍品再出更 博物館翻新重開 展覽中國近代文物 《明報》 2010年11月28日. [2010年1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2月1日). 
  2. ^ 警徽的歷史. 《警聲》第778期. 2004-06-30 [2023-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5). 

參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