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冠
馮冠(1479年-?年),字正伯,號南滨,南直隶蘇州府常熟縣人,軍籍。
冯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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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衡州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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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南直隶蘇州府常熟縣 | |
出生 | 九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金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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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编辑
少年时得了老鼠疮,有僧人以猫肉配药,服完後有数十块像老鼠模样的肉块從创口中脱落,遂病愈。善弹琵琶,歌金元两朝时的曲子。治《春秋》,行一,由國子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二百二十三名舉人,年四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第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授河南鄧州知州,与御史不合,自劾不赴任,改国子监博士。遷工部主事,参与督修啓祥宫,被赏赐财物。晋升至工部郎中,出为湖广衡州府知府,卒于任[3]
家族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常熟县志》:冯冠字正伯,号南滨,玘之子。少病瘰疬,有异僧视之曰:此鼠疬也。以药和猫肉令食之,已而有肉如鼠者数十块从创中出,遂愈。善弹琵琶,歌金元曲,五上公车未尝挟策,止挟琵琶而已。释褐授河南邓州知州,以失兵使者意,自劾不任,改国子监博士。迁工部主事,预修启祥宫,有白金文绮之賜。晋至郎中,迁湖广衡州府知府,卒于任。为人清介负气,为屯田时,值数兴工作,工人例有饋,冠坚拒之。尝謁郡守王公仪,公同年也,门者不为通,公谩骂絶之,王逊谢,终身不复与见。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