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华(1948年1月),湖北省天门市彭市镇赵湖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马荣华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8年1月
湖北天门
籍贯湖北天门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编辑

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任天门县农业局副局长。1983年3月,任白茅溺棉花原种场党委书记。1984年10月,任中共天门县委副书记。1988年1月,任中共天门市委副书记。1990年1月,调任中共潜江市委副书记、潜江市市长[1]。1992年9月至1997年3月,担任中共潜江市委书记。1997年3月,出任十堰市代市长。2000年1月8入,十堰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东风剧场召开,马荣华当选为十堰市市长[2]。2001年,担任中共鄂州市委书记。2001年5月,他引入北京中鼎国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鄂州市旧城区改造,从中收取贿赂。2004年7月,升任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12月12日,马荣华受贿案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7年8月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8年3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终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3]

参考 编辑

  1. ^ 天门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 天门年鉴 1986-1989. 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0.12: 432. ISBN 7-5034-0319-5. 
  2. ^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中共十堰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十堰市组织史资料 第3卷 1996.1-2002.1.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中共十堰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03.11: 156–158. 
  3. ^ 李祥云主编;中国法制经济研究中心编. 功与过重拳反腐案例选编 下.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2013.01: 140–143. ISBN 7-80234-870-6.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马忠泉
中国共产党潜江县委员会书记
1992年9月-1997年3月
繼任:
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