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宏(1968年—2013年11月9日),陕西洋县人,曾作为农民工在北京工作[1],任陕西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地区项目部瓦工班班长[2],任上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市代表团代表,在代表任期内因病逝世。

2013年,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3]

因病于2013年11月9日去世[4]

參考文獻 编辑

  1. ^ 人大北京团:高小宏代表去世 王炳深、周毅代表调入. 中国经济网. 2014-03-04 [2018-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2. ^ 北京团新增农民工代表. 法制晚报. 2013-03-04 [2018-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高小宏.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永久失效連結]
  4.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6-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