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澤長(?—?),春如中國清朝官員,山東福山縣(今烟台市福山区)人。嘉庆癸酉科拔贡,曾在陕西、江西、浙江等地为官,官至宁绍台道[1]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鹿澤長接替胡振遠擔任台灣府嘉義縣知縣。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因故遭福建巡撫韓克均參奏革職。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已輾轉升為道員的鹿澤長曾參與中《南京條約》後續談判。

今山東福山區有其故居遺跡。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注释 编辑

  1. ^ 责任编辑:杨胜武. 金石学家——王懿荣(图). 胶东在线. 2009-08-06 [201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简体中文). 


官衔
前任:
胡振遠
嘉義縣知縣
1818年~1820年
繼任:
龐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