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樂倫

香港警察
(重定向自麥樂倫五槍案

麥樂倫(1950年10月3日—1980年1月15日),香港外籍督察。1973年,他加入香港警隊。1977年,在政治部人事審查組工作,有機會接觸一個謠傳有同性戀活動的人士的檔案(後來指該些檔案可能涉及一些高級公務員)。1977年4月12日,他脫離警隊,希望在英國發展。1978年3月25日,重返香港警隊,與政府簽訂兩年半的僱用合約。

麥樂倫
John MacLennan
出生(1950-10-03)1950年10月3日
 苏格兰高地尼格英语Nigg, Highland
逝世1980年1月15日(1980歲—01—15)(29歲)
 英屬香港
死因官方說法為自殺
遗体发现地何文田警察宿舍
职业警察
知名于麥樂倫五槍案
刑事指控粗獷性行為罪

1978年7月,他結識一名18歲的名叫劉偉堂的華裔青年,在元朗警察宿舍數度侵犯他不遂,其後劉向友人曾健豪提及此事。曾轉告其父曾成。曾成爲退役警長,在取得劉的同意後,向元朗警署舉報此事。警方於1980年1月3日檢控麥樂倫8項粗獷性行為罪。1980年1月15日,麥樂倫督察被發現反鎖何文田警察宿舍內,身中5槍身亡。傳言指由於麥樂倫有機會接觸過涉及公務員的資料,警方高層為掩蓋警隊內的同性戀醜聞,決定向麥樂倫施壓逼其自殺,又或「殺人滅口」[1]

3月12日死因裁判法庭陪審團以二比一的多數,裁定麥樂倫是死因不明。5月23日,律政司發表的新聞稿中卻說有充分証據証明麥樂倫是自殺身亡的。

麥樂倫五槍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迴響。因事件涉及外籍高官,各大英文報章更是大篇幅地追查此案,慢慢社會上形成一股銳不可擋的輿論壓力,促使政府於7月8日成立調查委員會(由楊鐵樑出任法官)。調查委員會在134日的聆訊中,共有110名證人出庭作供,共有57份供詞,證供謄本多達13,000多頁,最終裁定麥樂倫死於自殺。

麥樂倫五槍案激發起香港同性戀者採取行動,推動同性戀非刑事化運動

後繼 编辑

參考 编辑

  1. ^ 麥樂倫中5槍亡 洋警官「陰魂不散」 - 在舊書堆裡: 鄭明仁 - am730. am730. [2018-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6) (英语). 
  2. ^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報告書 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 (PDF). [2016-03-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4-16). 
  3.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九○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三 (PDF). [2016-03-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11-23). 
  4. ^ Unanswered questions about gay Hong Kong policeman’s 1980 death.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英语). 
  5. ^ NIGEL., COLLETT,. DEATH IN HONG KONG : the maclennan case of 1980 and the suppression of a scandal.. A Death in Hong Kong: The MacLennan Case of 1980 and the Suppression of a Scandal. [S.l.]: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 2018. ISBN 9629373475. OCLC 10298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