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olution For DS

Revolution For DS(簡稱R4R4DS),為任天堂DS平台上的一個很受玩家歡迎的燒錄卡

功能 编辑

R4是一種用於 NDS 的燒錄卡,不設內置記憶體,只能插入 MicroSD 卡作儲存遊戲音樂圖片等檔案之用。而配合 Moonshell 更能聽音樂、看圖片影片。是用 MicroSD 作為記憶體,亦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時它們的外觀與底版相同,連錯誤信息亦是如此。這兩張燒錄卡也可以配合 Nintendo Wi-Fi Connection(NWC) ,亦可以透過 Moonshell 播放音樂影片電子書圖片媒體。R4 的 v1.14 內核支援所有 Download Play。它現在都不能支援較大容量的 SDHC (Secure Digital High Capacity),是因為 SDHC 卡採用了新規格,因此不能用於以往使用 SD卡的設備。只可以用在標有 SDHC 標記的設備上使用。我們可以在 R4 上運行 4GBMicroSD,但在運行遊戲時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最近推出了 R4 SDHC ,可以支援 SDHC

简介 编辑

R4是一種用於NDS的燒錄卡,不設內置記憶體,只能插入MicroSD卡作儲存遊戲音樂圖片檔案之用,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時它們的外觀與底版相同,連錯誤信息亦是如此。後來,R4改了底版設計,是為「牛屎卡」,用料下降成本,自然有人表示M3 Simply比R4好。到了2007年9月,官方發佈新外殼和底版,但仍是直插MicroSD卡,除了改善彈簧易斷問題,外觀改善了一點。

侵权争议 编辑

香港“禁售” 编辑

2007年12月,Gamewave雜誌指香港海關及知識產權署將深受歡迎的燒錄卡「R4」於2008年1月1日列為禁售,如出售則為違法,但有關報導最後証實為不正確。Gamewave故此澄清,因為有關法例尚未生效。 但因此恐慌,在全港買R4,一就是很昂貴、一就是不售。 在2008年4月25日,「反規避條文」正式生效,但售賣R4是否違法,仍有灰色地帶。[1]

日本被告 编辑

2008年7月29日,任天堂等多家公司一同以“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上诉,状告贩卖R4的5家公司,并要求禁止进口和销售该类产品。[2][3]

停產 编辑

由於多間製造R4的廠房被封,因此R4停產,內核也不再更新。

後續產品 编辑

R4i-sdhc,為任天堂NDSDSi3DS平台上的一個很受玩家歡迎的燒錄卡。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部份內容來自2008年5月30日《明報[1][永久失效連結]
  2. ^ 任天堂等多家公司起诉贩卖R4的5家公司[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ニンテンドーDS用機器に対する法的措置について. [2009-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19) (日语).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