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太魯閣列車

最新留言:11个月前由Carroad12345在话题臺北-花蓮間的行車時間問題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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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春節加班車時刻表 编辑

我覺得這一段並不是很重要,所以把它從本文中移除。如果有人覺得有更適當的寫法,請再幫忙修正。--風流才子 13:58 2007年3月23日 (UTC)

2067次 2068次
車站 車站
樹林 9:35 花蓮 20:00
板橋 9:40 9:42 羅東 20:57 20:59
台北 9:50 9:55 宜蘭 21:06 21:09
松山 10:01 10:03 八堵 22:09 22:10
八堵 10:25 10:26 松山 22:31 22:33
宜蘭 11:20 11:22 台北 22:41 22:45
羅東 11:29 11:31 板橋 22:53 22:55
花蓮 12:28 樹林 23:01

太魯閣號的正確型式 编辑

File:TE1000 DM.JPG

官方的DM已經很清楚地顯示型號為「TE-1000」, 所以TEMU1000請不要再用了。 -- 風流才子 14:08 2007年3月27日 (UTC)

    • 那不如就暫時以TEMU1000和TE1000並列, 俟台鐵日後確定其型式後再訂正。還有, 張貼的圖片早上起來看已經不見了, 不知是哪裡有問題呢? -- 風流才子 03:53 2007年3月28日 (UTC)

目前應該是以TEMU1000為主,若有更進一步資料再來處理--蒼空 翔 有事點我 06:28 2007年4月1日 (UTC)

周夢賢君您好,96年04月01日電子郵件,本局陳局長交代本處要妥善處理,您所提出的問題,謹答復如下:
承示太魯閣號車型是TE1000或TEMU1000乙節,查太魯閣號車型為TEMU1000,以TED+TEM+TEP+TEM+TEM+TEP+TEM+TED等8輛車

為1編組。

為旅客做好服務,是台鐵全體員工努力的目標及應盡的職責,您的寶貴意見,可以讓我們更清楚了解今後應該改進的地方,謝謝您!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處長 蕭金喜 敬啟

--蒼空 翔 有事點我 05:01 2007年4月10日 (UTC)

冷柴的型號應該是DR1000,但一般應該是為免和廢車搞混,才稱為DRC1000--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07年5月3日 (四) 06:43 (UTC)回复

易名建議 编辑

  • 畢竟,太魯閣號未必一定只以TE1000型電車行走,所以,本人建議將題目易名為「台鐵TE1000型電聯車」。--Kenneth Tsang 20:24 2007年3月28日 (UTC)
    • 不建議更名! 如果要針對TE1000型電車介紹, 可以再另開一個條目, 這個條目是介紹台鐵太魯閣號的車種。可以考慮把條目內部份內容移到新條目即可, 但目前看起來似乎無此必要。--風流才子 02:56 2007年3月29日 (UTC)

若未來有新車型加入太魯閣號(如柴油版的)再來討論好了--蒼空 翔 有事點我 06:26 2007年4月1日 (UTC)

實在不懂太魯閣列車的意義 编辑

「台鐵運務處營業科科長指出,該車型應稱為太魯閣列車而非太魯閣號。在2007年5月8日的時刻表中,也只標為自強號,再另外加上太魯閣的標誌示別」依照我的認知,車型是TEMU1000,車種看是要叫太魯閣號或自強號都可以再討論, 這樣子寫會讓人覺得很混淆。請蒼兄解釋一下吧! -- 風流才子 2007年5月3日 (四) 04:46 (UTC)回复

結論是? 编辑

邀請鐵文協"一同"試乘 编辑

車上不止鐵文協的成員(事實上只有佔領1車),能否不要寫得好像是全車都是鐵文協包下的--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07年5月4日 (五) 18:14 (UTC)回复

新聞畫面 编辑

太魯閣首航,台視新聞--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07年5月9日 (三) 09:07 (UTC)回复

太魯閣正班車首航 编辑

太魯閣真的首航是5/7的1073次,因為要送去第二天花蓮首航的車廂...--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07年5月15日 (二) 07:09 (UTC)回复

太魯閣號官網 照抄維基? 编辑

  • 後續報導
  • 雖然抄襲者和被抄襲者應該都不是我,但因為一張圖片被無端掃到嚴重颱風尾的我還是要抱怨一下,我對於聯合報報導中「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理事長鄧傑表示,全球的維基百科都還在推廣中,維基對網友不當的引用,「目前」不會採取法律行動。」這句話相當相當感冒﹔即使抄襲者有引用上的小疏失,但這鄧先生的言詞也太嚴厲了。另外,個人認為鄧先生此種接近「版權所有,抄襲必究」的立論有違維基的自由百科精神。衷心希望,以後受採訪的維基朋友,能夠在字句稍稍斟酌一下。--winertai 2007年5月15日 (二) 11:19 (UTC)回复

我不太了解您「無端被掃到嚴重颱風尾」是指什麼,但是我對於您所感冒的言詞,必須澄清一下,記者有記者習慣的採訪、寫稿方式,我並沒有要求該名記者逐字照我說的來寫。採訪時,記者的問題是:維基對於抄襲的事件是否會採取法律行動?我的回答大致如下:「維基並非無著作權,而是採取開放著作權,(下略五百字介紹GFDL)我們歡迎大家使用維基百科的資料,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目標是『讓地球上每一個人能用自己的語言獲得人類知識的總和』,因此雖然我有聽說不當使用的案例,但是目前為止我並沒有聽到維基媒體基金會採取過法律行動,如果未遵照維基百科的授權規定使用或引用,我不能保證未來沒有訴訟的風險。......」。--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5月15日 (二) 15:55 (UTC)回复

歡迎大家討論以下議題:針對百度百科大量抄襲維基百科的內容,你會建議基金會採取法律行動嗎?如果答案為「會」,如何處理?答案為「否」,如何處理?面對記者詢問抄襲議題時,如何拿捏分際?我們應該怎麼說,才能讓人明白「維基並非沒有著作權,而是採用GFDL授權」?(請一併考量未來針對未遵守GFDL網站的處理),謝謝。--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5月15日 (二) 16:11 (UTC)回复

  • 虎兒應知道,我總是對事不對人,如有冒犯請見諒。1.百度百科與此案例,不可相比擬。2.我並非為台鐵局說項﹔如果這件事情是記者發現的無可厚非,若是維基人事先得知,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例如寫信告知台鐵局GFDL與其他版權事宜的差異,並請對方註明出處。)我並不認為這事情見報,對中華維基協會是好事情,也不認為對中文維基是好事情。(至少找台鐵局贊助年會火車票,就可能比較困難。呵呵。)3.還記得上次大山受訪時,虎兒也提醒過大山記者的採訪方式,並建議他小心,我發言內容也大約是如此。--winertai 2007年5月15日 (二) 16:38 (UTC)回复

以前好像有為了侵權問題在維基百科設立頁面供大家撰寫文稿,不過後來不了了之。其實這種代表官方立場的文稿一定要有,遇記者發問給個網址便是,這樣記者有東西寫,維基百科也用不著擔心被斷章取義。當然法律立場上的強弱很難拿捏,不過中文維基百科各寫手們既然在中文百科特有的微妙政治立場上身經百戰,對於分寸之拿捏一定會比維基百科其他語種的寫手們更得箇中三昧。(笑)67.103.245.50 2007年5月16日 (三) 05:10 (UTC)回复

  • 我只能說,現階段太多人都將「自由」這個定義給搞錯了。很多人認為「自由」軟體就是免費軟體,「自由」版權就等於沒版權。然而即使是自由軟體一樣可以買賣,自由版權本身就是一種授權方式。或許大家的想法都太過「自由」了。我個人認為虎兒說「維基並非沒有著作權」這句話才是關鍵,事實上每個發佈的文章本身都應該有其著作權,GFDL授權不能等於放棄著作權。兩者其實應該不會有牴觸,基本上依照GFDL授權只要遵守了,那就可以被允許任意使用其著作權,而無法遵守GFDL授權者,那就必須受其著作權所限制。在臺灣或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是否如此,不過以前常在日本的網站看到可以自由使用,但是不代表放棄著作權的說明。如果以這種看法來解讀,我覺得應該可以先告知其違反授權,持續不改善則該提出告訴交給法官去傷腦筋了。 現在不囉唆的阿佳 2007年5月16日 (三) 13:17 (UTC)回复
    • 大家都模糊了焦點,我的看法是「為何要見報」中華維基協會=中文維基嗎?有必要如此未教先誅嗎?只引用一條目,但沒標示出處的台鐵局=罪惡滿盈的百度百科嗎?大家換個立場想想,大英百科對維基指證歷歷時,我們心中感受如何?--winertai 2007年5月16日 (三) 15:59 (UTC)回复
  • 這件事的確是網友先發現的,所以報導中會有網友反應的報導,我部落格發表的文章,也比報紙新聞早了三天。這三天內,我試圖找出如何聯絡台鐵局網站製作者或是公關部的email,但是在局長信箱的頁面中,完全沒有提供這些資料。後來我也是透過跑相關單位的記者,才找到台鐵公關的聯絡方式,順便也把信寄給智慧財產局的教育訓練單位,希望兩個政府單位能互相交流一下,如果能促成政府部門,對開放著作權的認識,並且開放自己單位中的作品,供全民自由使用,才是這次事件最好的結果。--KJ(悄悄話) 2007年5月17日 (四) 08:42 (UTC)回复
  • 補充,前陣子,說服了台南縣政府釋出一套極具價值的地方文史風土作品,目前已經在做將著作權改為開放著作權的審定工作,大概在暑假我們就有可能多一套自由版權的著作可以使用了。--KJ(悄悄話) 2007年5月17日 (四) 08:46 (UTC)回复
謝謝KJ兄的解釋,延續前面發言,最後我還是不厭其煩的提出幾點小小建議,供大家參酌。1.因為台灣公務機關比較保守與資訊閉塞,在此情況下,維護中文維基權益,除了見報外,實在有較好的方法。據我所了解,台鐵局的局長信箱在公務機關單位裡面屬於較完善及注重回覆的[1],我一直強調,當初或許可以在第一時間告知對方,並順道解釋一下維基的自由版權定義。當然,這件事情見報前若能在互助客棧討論,我相信也比較好,畢竟「維基重大事情不要在檯面下解決,而要在維基裡面解決」,一直是我頑固的觀念。以這例子而言,如果這件事情在維基互助客棧裡面或相關條目(如太魯閣號)裡面討論﹔因為維基裡面有許多台灣鐵道協會的朋友,在輾轉透過鐵道協會反映後,相信台鐵局運務處營業科所掌之此網頁資料,搞不好就可以於不用倉促摘除情況下,馬上註明「來自維基」或所謂「五位最近編輯者」的規定。這樣,不是比現在的移除維基資料的結果,更可以宣傳維基嗎?--winertai 2007年5月18日 (五) 02:14 (UTC)回复
見報的報導最好要強調如何引用百科的資料,將社群要傳達的訊息集中在如何使用百科就好。—Jasonzhuocn 2007年5月22日 (二) 04:02 (UTC)回复

請儘速與較為完整的 TEMU1000 條目進行整併。 编辑

本條目欠缺的部份太多,不夠完整,大部分也都是文史資料而欠缺車型的各種基本資料等等, 與較為正統的 TEMU1000 條目整併為上,小弟的建議請大家儘速反應

ps.

太魯閣號不算是獨立的列車等級,他是屬於自強號的等級, 官方講法是自強號太魯閣列車,運行圖叫做自強號taroko速 車票上面也是打自強號,票價也是一樣, 所以不應該以列車等級作為 TEMU 的獨立。

雖是不同條目,但剛剛閱讀,發現歷史事件/重大事故段落似有重複,應可整併。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2年7月16日 (一) 21:28 (UTC)回复

臺北-花蓮間的行車時間問題 编辑

@Mafalda4144口口聲聲說過往紀錄上是1小時50分,但卻沒有附上任何來源依據可以佐證此紀錄的存在,建請附上相關的來源證明佐證,否則將視為是不可靠的來源。何況目前找到的紀錄佐證來源是1小時59分,但條目內容卻是1小時50分,明顯有不一致的問題;條目內容與來源內容要一致才是正確的編寫原則,否則紀錄沒有來源佐證就乾脆都不要寫。--Karr 2023年5月3日 (三) 14:55 (UTC)回复

您好,原本寫在條目上的紀錄很久了,編寫方式也是「約」,閣下附上來源並不表示這是可靠的,文獻中也沒說資料來源參考哪裡的,合理的論文都會附上參考資料,這是我的疑慮,中立的寫法還是要用原本的數值,或若有疑慮就刪除,就算有文獻也未必是可靠來源。--Mafalda4144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15:01 (UTC)回复
但是完全沒參考資料來源的內容更沒真實性,豈有沒來源的比有來源的更能成為可靠來源?我提出的來源可是官方資料何來不可靠?難道你要跟我說「沒來源的資料叫做可靠」嗎?如果沒來源的資料內容叫做「中立」、「可靠」的話那任何人隨便打出來的內容都可以叫做「中立」、「可靠」!變成以後維基百科任何內容也都不用附來源了。何況你都提到合理的論文都會附上參考資料,那反過來說沒參考資料是能當合理的論文嗎?原有文獻上的不足就應該要補足其不足,而不是合理化文獻既有問題。原本的數值若都沒任何參考資料來源佐證就不能說是「中立」,我不相信這些數值都是沒來源佐證的。--Karr 2023年5月3日 (三) 15: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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