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孟美岐

最新留言:2年前由Jimmy-bot在话题关于条目关注度与相关条目的问题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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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争议 编辑

這個頁面不應被快速刪除,因為:(之前刪除此頁面的決定本來就不合理。而且孟美岐現在已經是一位非常知名的藝人了,擁有自己的獨立頁面是想當合理的。)--Wellbee留言2018年5月27日 (日) 05:39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19-09-05 编辑

  请求已拒绝

我希望把爭議移除,因爲此事件還在立案調查並未確證定案,當前來源自粉絲群體攻擊,惡意毀謗投稿的自媒體,擁有此帳戶當事人也已發布澄清聲明並保留向主管部門起訴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來源請參考https://m.weibo.cn/6593973513/4412799352354221--Wankerncondom留言2019年9月5日 (四) 08:31 (UTC)回复

刪減爭議裡孟美岐粉絲微博「山支數據組」涉嫌詐騙 编辑

一個人申請了一個微博取名山支數據組,然後關注了孟美岐超話,被外界的人稱做孟美岐粉絲,這樣的人有幾萬個,無論他要取名為孟美岐官方數據站還是孟美岐本人操控的數據站,涉及殺人,詐騙,生病住院還是中樂透,都要記載在孟美岐條目裡嗎? 根據WP:生者傳記方針裡寫到"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我認為這個理由充分合理移除此爭議。

"孟美岐粉絲個人事件"相關"可靠來源內容"皆與孟美岐本人無關,且"並無可靠來源"證實孟美岐本人涉及詐騙或唆使,如堅持記載請給出"可靠來源"與"合適理由"。AnonymousPasser留言2019年9月16日 (一) 15:29 (UTC)回复
(!)意見:另外,在留言的后面记请加入--~~~~记得是英文的半角符号哦~ --舞月書生(Joye.Zhang)👉☎️👈∮菜鳥,主要维护杨超越 2019年9月13日 (五) 04:46 (UTC)回复
(:)回應 感謝提醒。AnonymousPasser留言2019年9月16日 (一) 15:29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19-09-22 编辑

  请求已拒绝:已自行处理--Tiger-留言2019年9月26日 (四) 12:31 (UTC)回复

关于粉丝数据组事件并非于孟美岐本人相关 不应当出现在孟美岐的资料首页 该信息也未曾向警方或官方查询真相 对身为公众人物的孟美岐本人有名誉损害的事件希望能够将此删除。由于这件事件是由黑粉制造出来的事件所以极有可能编辑者本人就是黑粉之一。希望在维基里所写下的全是事实而非传闻。--Soh Shi Loo留言2019年9月23日 (一) 02:36 (UTC)回复

关于金扫帚奖相关的讨论 编辑

此内容曾于2020年中被其他编辑添加到此条目中,然后编辑User:AnonymousPasser认为此内容应该移除,并且引发了数轮编辑战。其提供的相关理由是:

1. 金扫帚奖知名度不足

2. 『河水不犯井水 何不先幫甄子丹鄧超加上』(换言之,其他获奖者条目也并未加入相关内容)

我认为上述两点理由并不成立。金扫帚奖本身是具有高知名度的,也满足了维基百科的收录要求(不然对应条目应该早就被删了)。其次,在我进行编辑的今天,其他获奖者条目,包括上述理由里提到的甄子丹、邓超等都已经加入了相关内容。(如果真的有遗漏欢迎协助补充)--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7日 (六) 18:47 (UTC)回复

  • (-)反对:准确的说,金扫帚奖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官方批准的電影類獎項(官方批准僅有三項:金雞獎是專家獎,百花獎是觀眾獎,華表獎是政府獎),一個非官方批准的獎項,在下表示不認同,或許有商業嫌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對於此非官方批准的民間獎項知名度在下對此保留態度。再來,我很抱歉當時不甚了解維基準則,而有了第二點的非理性回覆,當時也已被管理員與其他維基編輯夥伴引導導正(在此再次感謝管理員與維基編輯夥伴),故第二點其它獲獎者條目有無加入,與是否在孟美岐條目保留理由不成立,總結以上原因,在下个人倾向不应该保留。此內容在此之前有爭議,并且引发了数轮编辑战,在下認為根據維基準則,應該等此討論結束有共識後,再加入條目,故先恢復先前內容,感謝閣下提出討論。--AnonymousPasser留言2021年8月7日 (六) 20:14 (UTC)回复
    阁下的的理由实在无法苟同,如果您添加的标准仅为官方批准的奖项,那么姑且不论其他条目,就此条目中的例如『微博电影之夜』之类的非官方奖项是否也应该一并删除?莫非仅仅因为阁下认为金扫帚奖是一个负面的评价?恕我直言,阁下如此双标的编辑行为实在像极了饭圈反黑控评的那一套。
    再者,如果真如阁下所说,此类民间奖项知名度不足以在维基百科上进行记录,那么请阁下请以关注度不足为理由去提删金扫帚奖。如果处理结果真删了,那我自然无话可说,其他条目的相关内容我也会帮忙清理。但反之(例如处理结果为保留,或者阁下心中知道它满足了知名度要求而并未去提删),则说明此奖项符合维基百科的关注度要求,阁下再以此为理由移除相关内容就说不过去了。
    考虑到金扫帚奖以及其他艺人条目中的相关内容已经存在许久,仅孟美岐条目作为特例难免会让人疑惑。然我亦无意再度引起编辑战,因此我会在合理的时间内等待阁下先去提删金扫帚奖,以解决关注度疑问;与此同时,请阁下不妨先清理下此条目中的『非官方批准的奖项』。
    最后,同样感谢阁下作为当事编辑在消失了许久后依然能够及时出现给出您的看法和见解。--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8日 (日) 07:57 (UTC)回复
    • 請閣下勿帶有個人情緒揣測、WP:攻擊,在下只是純粹提供對於此民間獎項的個人看法,在下所在的區域並沒有所謂飯圈文化,也不太清楚此文化,若閣下對其他獎項有異議,請開其它討論與維基夥伴們取得共識共同維護條目,回到正題,第一點如同在下之前所說,無關乎此獎項是正面或負面評價,第二點,其它獲獎者條目有無加入,與是否在孟美岐條目保留理由不成立,不同的條目是由不同有意願編輯的夥伴共同維護,請勿混為一談,沒有人必須或得被指使去修改任何條目,維護維基百科是自由的,請閣下尊重個人意願,維護此條目的夥伴對此獎項有異議,因此提出討論取得共識,僅此而已。再次感謝閣下提出討論。--AnonymousPasser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11:56 (UTC)回复
      尽管不同条目是由不同编辑所维护的,然而我们应该遵守相同或者至少相近的标准。
      如果阁下所提出的知名度指的是WP:关注度,那毫无疑问是我们作为编辑要遵守的标准之一,因此如果阁下认为金扫帚奖不符合,我在前面已经提供了方案,请阁下去提删此条目。如果阁下真心认为其不符合关注度要求,但同时又不方便去进行提删,请留言说明,我可以代为提出申请。
      如果阁下反复强调的知名度只是您个人的标准,那么首先对阁下的双标行为表示遗憾,因为您对于那些有争议的内容(例如“微博电影之夜”——同样并不符合您自己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官方批准的电影类奖项”)的的添加并不需要取得共识,但删除需要;而对于金扫帚奖相关的内容,您却认为必须先取得共识才能添加,否则就应该直接删除。其次,维基条目并不是阁下的条目,我尊重阁下提出争议的权利,但也希望能够听到一些更有说服力的论点,而非阁下的个人喜好。--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8日 (日) 21:40 (UTC)回复
      • "微博電影之夜"從2019年添加到條目至今,兩年過去了,以維基準則來說(沒有編輯戰,也沒有發生車輪戰,更沒有人提出討論說添加需要取得共識),從未有過爭議啊,怎麼閣下一句您覺得不行就是有爭議了?金扫帚奖2020年其它編輯者添加時,當下就發生爭議,後來我也與該編輯者"舞月書生"(在此不@不打擾人家了)取得共識,故無添加至條目,當下的共識就是"不添加",故此次爭議我先刪除啊,在下翻了修訂歷史,之後金扫帚奖也發生過其他編輯戰,一直到現在閣下才開啟討論,在下對於閣下不尊重維基準則的雙重標準行為與進行的WP:攻擊表示遺憾與無奈啊,其次,维基条目并不是阁下的条目,我尊重阁下提出争议與討論的权利。
        從始至終,在下從未說過微博電影之夜是官方獎項,基於WP:TTC站在閣下的立場與提出的標準,當時未深思熟慮而添加條目,在下感到抱歉,故這些非官方獎項(微博電影之夜與金扫帚奖)應一同從孟美岐條目刪除,希望根據閣下的標準能達成共識。--AnonymousPasser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23:22 (UTC)回复
        感谢阁下能够遵循您的标准对条目进行清理。根据上面的讨论,我认为我们能够达成一个基本共识,即阁下也赞同金扫帚奖本身是符合WP:关注度的,但我们在是否在孟美岐条目上是否应该添加相关内容产生了争议。我认为此处不应该有额外的标准,而阁下提出了您的标准(即 需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官方批准的电影类奖项”)。坦白说我认为我们现在在事实认知上并没有分歧,但对“在孟美岐条目上添加的奖项所需要满足的知名度』这一个价值判断产生了分歧,我并不认为我们能就这一个分歧达成一致。并且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只存在于这一次分歧/条目中,而是一个其他场景也会遇到的问题,因此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1年9月#关于条目关注度与相关条目的问题展开了更为广泛的讨论。希望阁下能够前往发表您的观点,多谢。--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10日 (二) 18:54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1年9月#关于条目关注度与相关条目的问题中达成的共识,重新加入相关内容--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26日 (四) 18:17 (UTC)回复

关于条目关注度与相关条目的问题 编辑


已通过:
根据讨论结果,重新将金扫帚奖相关内容加入关联条目中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最近在看到周立波条目下方的金扫帚奖模版时觉得很有意思,于是都点进去看了一下,发现在吴亦凡孟美岐条目中并没有添加相关内容或模版。我检查了这两个条目的历史,前者并没有相关的记录(或者至少我没找到)因此我直接进行了添加。而后者我的确看到了相关的记录,比如 [1][2][3][4]。当时编辑回退的理由为知名度,条目讨论页并没有找到相关讨论,在编辑的用户讨论页上的确找到了当时讨论的记录,但其中更多的讨论似乎与这个变更无关。我认为关注度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因此这次我重新添加了相关内容,同时在条目的讨论页留下了相关的想法,但我们目前依然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想发到这儿听取一下更多的意见。

我们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金扫帚奖已经符合WP:关注度的前提下,能否依然以“知名度不足”为理由在相关的得奖者页面中添加相应的内容、模版和分类?如果可以,那么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指的是某一个已经满足关注度的条目,在另外一个相关条目中,而非仅仅是此处引发争议的孟美岐条目)编辑时我应该遵循的方针或者界限是什么?--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10日 (二) 18:56 (UTC)回复


七天无新留言,根据上面讨论结果,我将近期将金扫帚奖相关内容重新加入关联条目中。--蝦米飛鴿傳書 2021年8月26日 (四) 18: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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