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

最新留言:9年前由Pengyanan在话题建议新建条目郭美美 (网络红人)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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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添加她的生平么? 编辑

RT 灰糖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25 (UTC)回复

建议该条目改为郭美美事件 编辑

RT,因郭美美本人并非知名人士,但此事件已引发很大关注度。

Hnyylilu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00:48 (UTC)回复

事件性质 编辑

地方电视台的主持人给此事下的定义,某二奶花老百姓的善款,某会又不说真相。真相确实是最奢侈的奢侈品。--Berthe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18:58 (UTC)回复

此说法并无根据,可做谣言样本处理。Voodoowiki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8:26 (UTC)回复

给本词条添加结论部分 编辑

建议结论内容: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确凿可信的证据可以证明郭美美及其母亲的财富来源于中国红十字会,或者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网上流行的“红十字会拿人民的捐款养郭美美”,皆属不实指控。另外郭美美与其所谓“干爹”的“不正当关系”,亦为网友的揣度臆测,实无任何证据证明。郭美美的走红,反映了中国媒体与网络社区的浮躁,对网络谣言和八卦的无限追捧,以及对公民隐私信息的漠视与践踏。

添加结论的依据:郭美美事件,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网民捕风捉影,攻击个人与政府组织的事件。其最根本的错误在于:对于“郭美美及其母亲财富来源于中国红十字会”的指控,只有猜测,并无实证。维基百科应当采取中立和尊重事实的态度,对此事件作出结论,直到有新的证据推翻此结论。

注意贪污公款属于刑事犯罪,按照现代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郭美美没有拿中国红十字会的钱”的结论是恰当和正确的。

欢迎Kegns及其他网友参与讨论。谢谢。 --Voodoowiki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09:24 (UTC)回复

很高兴看到您愿意拨冗讨论。我列出了维基方针WP:NOT,加上非原创研究方针指出,维基百科并非发表个人见解之处,也就是说,您所添加的结论不能是自己所做的总结。另外,维基百科的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可靠」(WP:V),因此所有的说法须有来源佐证。以上供参考,谢谢--Kegns 2012年9月6日 (四) 09:41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Voodoowiki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10:16 (UTC)回复

已将此条目改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报告,并注明了出处。以官方报告来做总结应该比较合适了。--Voodoowiki留言2012年9月6日 (四) 10:41 (UTC)回复

郭美美事件早已经发酵,事件的主角已经转成中国红十字会,以中国红十字会的回应来看,它根本无法自证清白,再说在目前的制度下,他也无需自证清白。而且“疑罪从无”的原则本就不适用在政府机构身上。中国红十字会参与商业项目,则是事实。--Berthe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19:28 (UTC)回复

赵白鸽的表态为什么要删除 编辑

她做为红十字会副会长,“一个都没有被证实的网络事件,却可以用三天就把你打得稀里哗啦的。”不就是郭美美事件毁掉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Berthe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17:05 (UTC)回复

可能赵白鸽的表态的太直白了,又被删了。“三天毁掉一百年。”,郭美美彻底毁掉了中国红十会的百年声誉。--Berthe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40 (UTC)回复

建议新建条目郭美美 (网络红人) 编辑

此人在网上已有较大知名度,所以建议新建条目来专门介绍此人。--Great♥HE☺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3:55 (UTC)回复

郭美美 (中国)。--Pengyanan留言2014年8月4日 (一) 06: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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