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hwangtianyuan/沙盒7
进一步增修封禁方针以及建立封禁申诉的本地共识 编辑
User:LuciferianThomas(路西法人,或称路君)于2023年3月提出了封禁方针的重大修订,尽管方针大部分内容引自英文版方针。
在2024年2月我因不当行为被不限期封禁之后(不到两天被解封),有用户在我讨论页评论的时候仍把“不限期封禁”称为“永久封鎖”,这明显违背了“不限期封禁”方针所制定的目标“不代表该封禁永恆不可變”。而我被封的时候也看到了路君的回复,也是自此时开始即对封禁方针进行了重新翻阅,又看了英维里的方针,发现有部分方针内容是需要改进的,尤其是“不限期封禁”方针需要进一步修订,毕竟“永久封鎖”的说法在英维里早就被“否定”了。
结合当前情况考虑,我提议对封禁方针的部分内容作出增修,重点修订“不限期封禁”方针,同时新增“请求封禁”方针以及修订“解除封禁”方针(小修改)。另外我提议建立封禁申诉的本地共识。以上工作的目的是,填补过去中维在封禁方针指引上的漏洞,让相关方针指引如同英维一样健全,将封禁方针指引更加程序化、系统化。提议共四条(章节),请大家分章节讨论,谢谢。
还有必要称呼“永久封鎖”吗?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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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君修订“不限期封禁”方针之前,封禁方针关于“永久封禁”的方针内容如下:
永久封禁是一个永不失效的封禁。永久封禁通常用于防止严重干扰或威胁维基百科正常运作的行为,或严重侵犯维基百科政策的行为。这能避免该用户的行为产生更多的问题。 对于社群来说,永久封禁一个用户可被理解为完全禁止该用户进行编辑(如无管理员解封的话)。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给该用户一个最后机会——在某段时间暂时解封该用户,并在被观察的情况下继续编辑,以确保该用户未来不再违反维基百科的政策。
虽然修订后已将其更名为“不限期封禁”,但条文中仍提到“或稱永久封鎖”。2024年2月我被无限期封的时候,也一直以为就是永久封鎖,永远不给解封了。按照方针所述“不限期封鎖並不代表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另外用户确有反省不再违规的话是可以解封的。因此,严格来说“永久封鎖”这个说法不妥当,这会对用户造成误解,而且这是前后矛盾,模棱两可。而且“永久”和“不限期”本身意思和真实语景应用中有很大区别(大家可以上网搜索)。在英文版方针中有一句话直接“否定”其为“永久封禁”:
Indefinite does not mean "infinite" or "permanent"
意思就是,“不限期”不应理解为“无限”或“永久”。但基于中文语境情况,我提议修订的条文改为“不应理解为‘永久’或‘终身’”。
同样,我在英文版的封禁申诉指引也找到了这一句话:
"Indefinite"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forever" or "infinite". It means "however long is needed for the user to address the issue". This can be minutes, hours – or indeed the user may never do so.
意思是,“不限期”不一定是“永久”或“无限”。其意思是“用户需要多长时间来解决问题”。这可能是几分钟、几小时——或者实际上用户可能永远不会这样做。
为了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进一步的误解,我提出修订建议,参照英維的方针作进一步修订,具体提议内容见上。
新增“请求封禁”方针 编辑
参照其他项目及其他语言版本的封禁方针,提议新增“请求封禁”方针,内容在“不適用封鎖的情況”之后,“封禁指导”之前,以此将封禁方针更为程序化。具体如下:
用户可以在当前的破坏页面或者在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页面请求封禁,请求的同时亦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管理员有权拒绝执行被请求的封禁,并可以进行独立的调查。在实施封禁之前,管理员应当充分熟悉具体情况。参见解釋封鎖原因。
如方针通过后,建立快捷方式WP:BLOCKREQUESTS和WP:BLOCKREQ。
修订“解除封禁”方针 编辑
模板第二次機會是重新赢得社群信任的一种手段,主要针对过往有破坏、扰乱性编辑的用户。但中维因为方针没有提及,导致此模板一次都没用上。我在这里也是提议引入英维的方针,将“第二次機會”成为本地方针。具体内容如下:
如果用户声称希望做出建设性贡献,但管理员对其承诺存在疑问,则可以使用{{第二次機會}}模板作为解除封禁的条件,来展示用户将如何为百科全书做出贡献,以此相信用户提出的修改能够帮助维基百科。
此方针应加入于“封禁申诉”一节,在“任何用户均可参与……”之前。
建立封禁申诉的本地共识 编辑
早在2008年就提出要建立本地的封禁申诉指引,但之后数年就再也没有任何进展了,尽管已经有相关内容扩充。为了使解封更为程序化,以便后续有被封用户更好了解封禁申诉指引,我提议再次建立封禁申诉的本地共识,将此内容列为正式的指引,最好参照英文指引作进一步扩充(可以让路君先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