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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2年5月3日 (四) 08:48 (UTC)回复

轮子 编辑

某些轮子你不必和他说太多,直接回退提WP:VIP即可。另外谢谢你能够维护维基百科的中立性。--CHEM.is.TRY 2012年1月7日 (六) 05:37 (UTC)回复

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 编辑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的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04:49 (UTC)回复

李洪志 编辑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李洪志的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 Marvin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04:51 (UTC)回复

re 编辑

两位最近吵得很凶,关于法轮功这个东西我不想多说什么,希望两位克制自己的政治主张核个人倾向,以中立态度撰写百科,并包容对立观点的存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7:50 (UTC)回复

收到!造成困擾,還請見諒。——小南 (留言) 2012年1月6日 (五) 18:04 (UTC)回复

傀儡 编辑

閣下必須說明妳的主帳號是甚麼。不然仍然不是合法傀儡。--Zhxy 519留言2012年6月10日 (日) 16:27 (UTC)回复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 编辑

閣下曾於6月6日在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提報以上條目關注度問題, 但未有在該條目掛相應之關注度模版, 故無效。如閣下仍認為條目有問題,請先掛模版--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5日 (四) 06:41 (UTC)回复

收到留言 编辑

请问有什么证据指证我的编辑不具有建设性呢?不符合你反法利益就叫不具有建设性?

我注意到你创建许多反法条目,推荐提升关注度的页面;而对于与你反法意图不合的条目,则添加关注度模板,一个月后投票删除。你这些掩耳盗铃的动作,自认为很有建设性?

另外,上次在管理员敦促之后,你现在声明了一个傀儡帐号娜娜,这比以前有进步,在这一点上遵守维基的规则。但你并没有声明你的许多专门反法IP帐号,这难道不是继续在违规操作?

Marvin留言2012年7月11日 (三) 15:36 (UTC)回复

长时间违反维基规定,操纵多个匿名IP,为个人反法的利益需要在破坏维基,在维基上只有你一个人。你却经常反咬他人破坏,真是太荒唐!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3:45 (UTC)回复

无故删除有来源内容的正是阁下经常作为,找一个借口,利益相关等。你删除他们内容说是利益相关,专门政法委收购内容,则是利益无关? 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法轮功条目上大量偏向内容是你未经讨论添加的 编辑

你近数周内添加的许多文字并没有经过任何讨论,而且处处虚假。比如上次我指出的,你把一个领事馆冒充成中国外交部等。 不少地方,你在条目中是自说自话,没有逻辑和理性,这是在严重破坏和损害条目质量。 请不要把别人针对你的不足所作的认真编辑说成什么没有建设性。有没有建设性,难道应按你没有逻辑理性的标准为准? 请不要把维基当成你一个人私用的反法工具(以你为添加反法偏向内容而建立的法轮功在香港条目为例)。

Marvin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2:25 (UTC)回复

收到留言,不知所云。看来没受过正规教育? 如我所指出,你多次有意造谣,给许多维持公正的编辑所删除,这都是有据可查的。 你如愿给出真实身份信息,我也即会给出来。我们可上法庭见的。不相信,台湾的民主制度,会听任你如此公然造谣。 Marvin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2:51 (UTC)回复

是你自己对我说,如不信邪,可检举。我确是不信邪。那么你什么好害怕的,亮出真实身份吧,我也即会亮出来。 这两天注意到薄熙来这个无法无天的活摘器官罪犯也被拿下了,我不信邪,而相信一切罪犯均会被审判的。 Marvin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3:02 (UTC)回复


收到你的留言了,我点历史记录的差异中,可读到。但打开我的用户讨论页却读不到。不知为什么? 另外,我从没编辑过你提到的2005年信息,为什么要说成是我的笔误? 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2:39 (UTC)回复

看到你又把其中改成了当时?但你如现在打开那个2000年的文件,也是并没有FLG这个名词。为什么要叫当时呢? 记得类似文件在2005年也出台过一个,其中也并无FLG这个名词。之后关于这一主题,并没有新的文件。 每次文件号是不同的,每个文件均是唯一的,无论当时和现在,针对一特定文件而言,内容都不会变的。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2:59 (UTC)回复

为什么又要乱说我的编辑没有建设性?那么多被中国认定的邪教的名字及其特点,跟本条目是毫无关系。为什么非要抄过来? 我本并没编写这部分内容,因你莫名其妙在指摘我笔误什么的,我刚才倒是找了一下,找到了05年的版本内容。 迄今无成定论法律认定法轮功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该文件附件中说,“1983年开始,公安部多次部署开展集中查禁取缔工作,……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重新定义,但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

我建议你使用此新版本内容替换旧的,并把其他被认定的邪教名字及特点等无关的内容,在条目中删除,读者有兴趣的话,自己可从给出的文献中读到的。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23 (UTC)回复

这个05年的文件确实是存在的,这儿是两处旁证:如一国内律师的文章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 如看一个华语网站也有提到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但其中被认定邪教名字及其特点,跟本条目并无关系。你放在其中的,是不是?其实把无关内容放在其中才是没有建设性的,请认真考虑。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42 (UTC)回复

象我以前跟你谈到的,一件事是否真实存在,可找到无数旁证的。请读知名杭州学者吕耿松先生在新世纪网的文章 吕耿松:池建伟案庭审旁听侧记 足证,这一05年文件是真实存在的,是不是?那么请考虑更新,并删除其中不必要的邪教名字和特点。谢谢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49 (UTC)回复

收到新的留言,我再说一次,我并没有编辑这部分内容,是你把别人的编辑说成是我的笔误,我才注意到这部分内容。现在我已经为你找到了05年公安部文件真实存在的依据和文件的内容。因为你老在说我的编辑没有建设性是破坏,那么我只好请你自己编辑,希望你改编吕先生文章及公安部05年文件内容,把要点提炼出来(而非各邪教名字及特征)放在条目,这样才是真的为条目质量负责呀。如果我又打搅了你一回,我表示不安。维基人之间本就相互尊重,相互帮忙的。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4:00 (UTC)回复

你沒看到我已經把自己的留言給撤銷了?之前有人說過要把我弄上法院,光就這點談不上什麼「互相尊重」唄... ——小南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4:33 (UTC)回复

有人宣传我是谁派来的呢。过去的事已经过去,如我有不足,愿表示歉意。其实帮别人也是帮自己。另外,我不知道你撤消留言的事。Marvin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4:49 (UTC)回复

民主论坛虽然叫论坛,但并非网络常见的论坛,网客自己不能发文章的。民主论坛是台湾学者洪哲胜在美国创办的媒体,也叫民主网。中国国内外不少学者投稿于该论坛的。这并非什么不可靠来源。其实你前边说64天网不可靠,不知你有什么依据?在我看来,64天网也属于可靠的中立来源。
我的编辑,你有不同意见,可修改,增添。但不知为何经常要给我计数?我并非是回退,是在认真编辑。而你又是动不动把我看作破坏?Marvi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02:38 (UTC)回复


:你称民主论坛不可靠有什么依据呢?我已经告诉你这个并非网络论坛,是象北京之春类似的风络杂志。如,你自己可去看看 http://asiademo.org/gb/news/2005/11/20051122a.htm,http://asiademo.org/gb/document/library.htm 为什么要如此不讲理呢?Marvi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3:50 (UTC)回复

:你看此文吧 人与人权杂志上的此文 师涛二审自我辩护吧,这个法律文件中多次说明民主论坛是独立媒体,其实当初国内诗人师涛是用YAHOO信箱向民主论坛投的稿。也请不要随便给我计次数,其实应由你提供证明其不可靠的证据,没有证据之下随便给我计数,是为什么呢?Marvi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4:00 (UTC)回复

:是你弄错了是论坛,而一再删除我的编辑,这是构成了破坏。但反而给我计数。而在我给出证据说明并非论坛,而是独立媒体后。你又以所谓一次文献为借口来刁难。如以此为标准,你的添加的许多内容,全应删除的。比如象星云针对中共迫害佛教徒,而评论佛教,并非专门针对法轮功而作评论。你却加了进来。须知维基不是个人的私用工具。Marvin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4:09 (UTC)回复

中共當局的媒體並非「第三方公信媒體」。 编辑

小南编辑您好,您在法轮功条目还有其他与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编辑上,大多引用了中共官方说法的一些报导来进行编辑依据,并且将我所编辑的部份视为破坏,或是以没有所谓「第三方公信媒体」的依据予以撤销;其实您引用的中共的报导,本来就不是什麽第三方的公信媒体,因为在中共当局的统治下,在中国大陆是不让法轮功说话的,也就是媒体都是一面倒地负面报导,在中国大陆也不会看到在法轮功这个议题上有平衡的报导,但是出了中国大陆之后,在其他国家就不会有这样的情形,所以相当明显的,对于法轮功的评论,中共的媒体是相当的不客观。 但是除了引用资料的来源之外,您对于法轮功的厌恶其实才是重点,我想跟您说明的是,自从王立军事件爆发后,薄熙来被免职了,周永康目前也销声匿迹了,当初发动镇压法轮功的江泽民也没看到出来说话。这些对法轮功发动镇压的主事者的未来是很清楚的,当他们所做的事情被一一揭露的时候,世界将会为之震惊,尤其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那是身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无法接受的恶行,这些沾满鲜血的凶手也必定接受他们应受的审判。 现在中国大陆有许多民众也急于寻求真相,包括法轮功的真相,但是当他们上维基百科的时候,却依然看到许多中共编造的谎言,而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您放上去的,如此一来,您不就也成了推波助流的一份子了吗?我希望您能够思考清楚,不要助纣为虐。我们法轮功学员并没有想要拉谁来炼法轮功,如果今天中共没有发动这场迫害,那麽也不需要做这些讲真相的事情。我想您身处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网路是没有封锁的,资讯是自由的,中共镇压法轮功是对是错,是很容易分辨的,希望您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谢谢。Smail886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2:48 (UTC)回复

法輪功或是中共的一切事情皆與我無關,我也不太想搭理。另外有一點請教,說明中共官方的說法,不用中國媒體,難不成還引用大紀元,或者是CNN的報導?如果我說明法輪功的觀點,卻用了中國媒體的來源,不知道您以為如何。——小南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10 (UTC)回复

我覺得您也可以選擇不說明,因為中共的說法,我想中共統治下的大陸民眾是非常瞭解了,他們連小學課本裡面都直接編寫了這些對法輪功的汙衊。相反地,法輪功的觀點才是被忽視的、刻意抹滅的,或許您可以考慮多多說明法輪功的觀點。Smail886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46 (UTC)回复

我想全世界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道,他國人民不知道。您所謂「法輪功的觀點」:就再看看、再研究了。——小南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3:54 (UTC)回复

當初1999年中共發起這場迫害的時候,因為規模龐大,所以各國媒體都爭相引用了中共官方媒體的報導,也就是說,大多數國家的人,第一次聽到法輪功,幾乎都是從中共的造謠宣傳來的,因此很多人是知道法輪功的,但是是被灌輸了錯誤的訊息。Smail886留言2012年4月13日 (五) 14:38 (UTC)回复

關於凱風網 编辑

本編輯再次受到閣下指控破壞,但我在編輯摘要中早就指明了閣下添加的內容(閣下使用我提供的來源反擊,自以為很聰明?),一是根本與段落主題毫無無關,風馬牛不相及,段落是JSJSJS編輯添加的,是凱風網歸屬民間還是官方的爭議,不知閣下是否能認真思考一下為什麼非要添加以主題無關內容?二,閣下添加內容當中引用我提供的文獻,閣下聲稱顯然中國政府定作邪教雲雲,但這完全是閣下的原創研究,這個官方文件並沒有說認定為邪教(其中以邪教的名字相稱,但並沒有認定,一切官方文件中也從未有過認定過程),也沒有此意,故閣下的文獻不支持閣下的斷言,這屬於閣下在原創研究。三來,我在摘要中一再聲明這些意見,閣下對答不上,卻任意在我用戶頁發出威脅,這是不對的。另外,我剛才添加了一則西方主流中國問題專家對中國媒體反FLG宣傳的意見,供閣下參閱。其實這樣的學者意見在西方學術機構中是普遍的,我會陸續提供出來。其實,這才是維基規則中要求的可靠來源,是不是?為什麼閣下從來沒采用過?對於閣下通常張貼被這些學者們認定為在對FLG作妖魔化的喉舌機器宣傳,我表示惋惜。其實閣下使用這些來源,至少應標明是來自中國政府的反FLG宣傳,未經查證。Marvin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02:45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4日 (六) 02:10 (UTC)回复

谢谢提醒 ,希望阁下能去发动下讨论。 编辑

鉴于这个条目都是IP用户编辑没什么好说的,我就等着删成跑跑那样的时候在加内容。--Qa003qa003留言2012年8月4日 (六) 02:38 (UTC)回复


我跟原編輯已經說清楚這件事了 编辑

因取締在先,其次是媒體報導,再者是媒體聲稱是邪教,這是事件發生的順序。所給文獻根本不支持原編輯因媒體報報而取締,因邪教而取締之說。故原編輯的內容屬於原創,是冒用來源宣傳自己的原創觀點。 故我一再請你參閱相關編輯的用戶討論頁。你不問青紅皂白多次以沒有建設性和破壞等詞彙攻擊我,是無理的。2012年8月9日 (四) 12:36 (UTC)


本人在该条目中均是据实引用文献所作的编辑,如你发现有原创内容,可指出来告诉我。否则这与属于你一贯对我的虚假指控。
你宣称没跟其他编辑达成共识,也是你对我所作虚假指控,目前只有你一个单方面把条目改得乱七八糟(比如你在介绍功法添加了跟主题完全不吻的内容),才是违背众多编辑长期来达成的共识。而我跟原编辑的讨论结果,显示是有一定程度的共识的。
本人用户页,无数个所谓没有建议性的指控,均由你一人所作出,这均由你一人所作出,均属虚假指控。象上回在凯风网,你的与条目段落主题无关内容,我提出不同意意见时,你也是如此指控,反正与你意见不一样,对你反法目标不利,成了你对没有建设性的定义。后来一位维持中立的维基编辑,删除了你的无关内容。Marvin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15:45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九评共产党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03:43 (UTC)回复

re 编辑

这个不关我事吧,与他达成共识的应该是另一个用户。PS:我不碰轮子功的主条目的。--CHEM.is.TRY 2012年8月11日 (六) 06:04 (UTC)回复

什么共识?我最近根本就在过维基假期,没有处理这些事情,怎么会有共识呢?--A20120312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4:50 (UTC)回复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编辑

娜娜小妹妹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條目質量提升計畫已經重新啟動並已大幅改版,成為多元化型態子計畫方式展開,相信您的支持,將有可能會成為維基成長的重要助益,若您對於一些條目品質現況感到不滿,或者對於某些主題條目需要關注提升,竭誠歡迎您參與子計畫之協作條目,或者至計畫發起處 發起子計畫。若您支持該計畫請先至此 簽名,或至討論頁提出一些建議或問題。總之,這是可自由發起條目補強協作的相關平台,歡迎任何人(包含IP用戶)在該計畫提出協作請求或者幫忙協作,這比起在一兩個同好之間對話或條目討論頁互動性更佳。

根據過去經驗,計畫的成敗關鍵在於消息是否散佈開來,請將此消息繼續推介給你您認識的維基人,若要發邀請函,可以使用以下代碼:{{subst:QA/邀請}}張貼在對方的對話頁中,感謝您的義舉。
邀請人:RekishiEJ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4:52 (UTC)回复

目前票選中的主題:武俠小說提升計劃 - 人文提升計畫 - 新聞相關 -南極地理條目提升計劃 -颶風主題計劃 -哈利波特條目提升計劃
目前進行中的主題:

更多候选主题


關於TOTW候選 编辑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對票佔總票數三分之一以上,如en:Cult suicideen:Blackwater Baghdad shootingsen:Low-definition televisionen:Little Caesar (film)en:Pride of the Marinesen:This Film Is Not Yet Rateden:Kirby Dicken:List of airports in Finlanden:Sense About Scienceen:Christopher Pooleen:2005 Cronulla riotsen:Super Meat Boyen:Aceh Waren:Cyclone Tracyen:Autocorrectionen:List of most visited art museums in the worlden:Microsoft Java Virtual Machine,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en:Image stitchingen:Google Chrome Frameen:Cloud gamingen:Thaificationen:Intel 440BXen:Socialism (Marxism)en:Crony capitalismen:Historiography and nationalismen:Anarchism and nationalismen:Michael P. Fayen:Yamazaki Ansaien:Yoshinogari siteen:Shinbutsu bunrien:Independent bookstoreen:alt.religion.scientologyen:Control messageen:Malaysian Malaysiaen:iLooen:ESPN Radioen:Bulbous planten:Houston Museum of Natural Scienceen:Military of Austria-Hungaryen:Visual musicen:List of murderers by number of victimsen:Lee Kwon Muen:Generation Killen:Private defense agencyen:Private intelligence agencyen:Navy Yard, Washington, D.C.en:River Toneen:Canoe River train crashen:Site-specific browseren:Newspaper theften:Christianised sitesen:Tableless web designen:George B. Posten:File vieweren:4DOSen:Coconut doughnuten:The central scienceen:Difference between chemistry and physicsen:1 + 2 + 4 + 8 + · · · en:Artificial scarcityen:Kurt Chew-Een Leeen:McMartin preschool trialen:Day-care sex-abuse hysteriaen:Press Associationen:Eric Eldreden:Collier's Weeklyen: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en:Diary of a Camperen:Armed Forces & Society等),而TOTW就是每週各語文版本維基百科翻譯二個條目(2010年第8周以前是一個條目)以擴充各語文維基百科收錄範圍的計劃,這類條目的落選對不少語文版本維基百科是大憾事,我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4:52 (UTC)回复

長期來破壞維基規則 编辑

韓國的事,在半年前就在討論得非常清楚,現在你又反覆?是多人共同使用AISTSANA一個帳號?是新人不知舊人認同過的事?還是本就出爾反爾反覆無常? 分類的事,自15日,我給出證據後,你無辭以對。現在又反覆?還編造中華民國定為邪教?對於這種任意給中國政府和台灣政府造謠的行為,是嚴重違規。嚴重破壞維基正是閣下自己,卻反咬和威脅於我。可見囂張。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抗議 编辑

目前为止,在本编辑的用户讨论页上,指控本编辑“並不具建設性”,均属于AISTSANSA编辑一人所作出。最初AISTSANSA有意使用一些IP蒙面登录来咬人,最近则改用其傀儡帐号娜娜出面。(今天則由AISTSANSA主賬號及傀儡帐号娜娜在我用戶討論頁交替攻擊我)。 AISTSANSA长达半年多对我的一切指控,均属于根本不成立的虚假指控。嚴重破壞維基中立原則,無視討論頁已有共識、任意破壞維基方針的正是AISTSANA本身。其在本人用户页上的留言中也是谎话连篇。其虚假指控和谎言致使本人蒙受莫大的侮辱。希望维基管理员能主持公道。 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04:22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黃曉敏明居正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3:47 (UTC)回复

關注度過期 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張清溪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9:12 (UTC)回复



回應:關於美國2006年派人到蘇家屯醫院查無證據 编辑

用戶 娜娜小妹妹 增編了以下這段文字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網站2006年4月16日文章《美國國務院談中國法輪功問題》稱:「國務院表示,對於中國東北某地有一處集中營監禁法輪功學員並摘取其人體器官的報道,美國經派員實地查看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可以支援上述報道」,「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和駐瀋陽領事館官員工作人員曾兩度前往該地和特定場所。在赴該地查看期間,美國官員得到允許進入整個設施和場地,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這個場所除作為正常的公共醫院發揮作用外被用作其他用途。」

Reply from Wetrace: 謝謝娜娜小妹妹 提供了這段資訊。我原以為放在 蘇家屯事件 的條目即可。不過,歡迎放進來此條目,更佳完整、客觀中立。

對此,我提出幾點編輯回應:

  • 1.美國該次派員調查,是針對「蘇家屯事件」,而且在事發2星期後,有秘密證人指出現場已經移轉。美國國務院說沒看到證據,不代表這項指控不存在。
  • 2.這項指控是大規模、長期,蘇家屯事件只是這項指控的一部分。而 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2006年7月發佈第一版、 聯合國2006年以來持續關注並於2007及2008的正式文件都有提到這項指控、2012年列入的美國國務院及國會的人權報告,包括醫學界及各國政府的關注、與對調查結果的「指控可信」之認可,都是在 2007以後逐漸的發生。
  • 3.因此,先修改併稿如下,

2006年3月9日被報導的蘇家屯事件是這項大規模系統性活摘器官指控的,提出指控證詞者,是一位中國籍的前日本媒體記者[18],以及一位中國瀋陽的護士,這位護士的前夫是中國籍醫生,據稱在瀋陽市蘇家屯區的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療中心(簡稱「蘇家屯血栓醫院」),他參與了活體摘取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19][20]美國駐華大使館曾在3月22日(事件曝光2周後)前往該醫院查看,沒有發現相關證據[21];在新聞曝光後20天,中国政府首度對外回應否认这项指控,有外国组织因此认为「蘇家屯事件」的個案指控「证据不足」,但也有秘密證人指出現場證據已遭中國政府清理、轉移。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0:19 (UTC)回复


娜娜小妹妹 您好


您的內容已獲得尊重及併稿,必須符合事件邏輯及因果。相關理由或意見,也很早久貼在討論區,若您有其他意見,請貼在討論區。 相信您對此事件因果,有一定了解;若再刻意如此編輯,會讓人覺得是有意的「破壞」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9:17 (UTC)回复



娜娜小朋友您好

對於您新增的內容,我已經在 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及處理方式,也在您的頁面留言說明。 但您仍堅持修改,不顧事實前後因果,似乎試圖挑起編輯戰,我不希望如此,歡迎參與編輯 我再一度表達、堅持化解矛盾的誠意,我再一次尊重您的編輯,並附上其他補充內容。 若您仍堅持自己的編輯方式,請您務必留下充分理由說明(您總不留理由)。否則,拒絕提供理由、拒絕溝通、拒絕形成共識過程 的編輯,令人覺得是一項「破壞」行為。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並作出具有建設性的編輯 維基百科歡迎任何人士參與,然而編者必須恪守各項方針及指引,否則編輯會遭到回退及移除,而您最近在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的編輯有違方針。

歡迎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維基百科的運作。如果您认为这只是个误会,请到我的讨论页尋求協助。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1:15 (UTC)回复



娜娜小朋友您好


美國國務院2006年的發文,我建議移到 「美國政府」段落,畢竟這是摘要。聯合國文件的具體詳細內容,我也是放在「聯合國」段落。

從第一大段來說,其他內容都是簡單說明,國務院2006說明卻佔大篇幅,並不適當。

因此我建議

(1)內容整理如下後,仍放在第一大段的摘要,如下:

2006年3月9日被報導的蘇家屯事件是這項大規模系統性活摘器官指控的,提出指控證詞者,是一位中國籍的前日本媒體記者[18],以及一位中國瀋陽的護士,這位護士的前夫是中國籍醫生,據稱在瀋陽市蘇家屯區的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療中心(簡稱「蘇家屯血栓醫院」),他參與了活體摘取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19][20]美國駐華大使館曾在3月22日(事件曝光2周後)前往該醫院查看,沒有發現相關證據[21];在新聞曝光後20天,中国政府首度對外回應否认这项指控,有外国组织因此认为「蘇家屯事件」的個案指控「证据不足」,但也有秘密證人指出現場證據已遭中國政府清理、轉移。


(2)國務院 2006年關於蘇家屯的說明,則放到「美國政府」段落。

(3)2006年的說明 只是說去現場沒看到證據,是新聞報導13天後,當時沒看到,不能說明事情不存在,這是明顯的邏輯關係。否則 2012年何必召開聽證會、納入人權報告,聯合國又何必開會,要求中共說明? 因此,您原始的編輯方式,是不符合事件發展的邏輯。



在以上說明下,我必須澄清,我第一次幫您併稿,並非退回您的編輯,是建設性而且尊重您的編輯行為。

在已經有說明、內容有保留的情況下,第二次您又刻意貼上,我才回退該段,這並非是「非建設性編輯行為」,

相對地,您第二次的重複貼上行為,才是「非建設性編輯行為」。



我的說理已經相當清楚,希望能共同化解矛盾。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1:42 (UTC)回复


娜娜小朋友您好

您本來貼的內容,我已經保留。但您仍刻意全段貼到另個地方,打亂了事物因果邏輯。已是明顯破壞行為,刻意挑起編輯戰。

請您自重。

Wetrace(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11:28 (UTC)

警告 编辑

娜娜/小南,關於法輪功條目,我有在討論區留下理由說明;倒是您添加模版前應留下理由才是。你還寫了所謂雙重標準的原創研究,但對事件前後時序顯然有誤解。在下不知道您為何要對法輪功、李洪志條目用這種方法編寫。您既當過台灣記者,相信某媒體也是有些聲名的---您現在寫的原創研究內容,是違反維基方針。另外,您面對其他人的質疑編輯,請留下實質理由,而不只是「非建設性破壞」云云,事實上,我這是在維護條目,您再原創研究,不顧一再警告,就比照 破壞、編輯戰 舉報處理。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1:19 (UTC)回复

另外,關於器官摘取,根據國際獨立調查、美國人權報告等第三方可靠來源,受害者包括 地下教會基督徒、維吾爾人、異議人士。請您要改動前,上網查詢。您是台灣人,連中國大陸人都會用翻牆,您在台灣查詢不會被擋。若再不經查證 就隨意改動,就比照您 小南原帳號 之破壞、編輯戰 舉報處理。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1:25 (UTC)回复

資料來源由法輪功自家媒體所提供,因此不算原創研究。另外你的宣稱也僅能算是"編輯爭議"。--娜娜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4:59 (UTC)回复

已經說明了。您上網查詢就可了解,法輪功早期辦班是有收低廉費用,後來完全不收費。您混亂了時序,做出原創研究的結論。另外,您說模版不是您加上的,但當我留下理由刪除時,是您恢復的。什麼「嫁禍」?若您認為添加該模版是有問題,何以您要添加?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7:18 (UTC)回复

您在法輪功李洪志兩條目中,涉嫌原創研究。

  1. 依據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方針:「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你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
  2. 您以 法輪功明慧網文章,1.大陸法輪功學員文章回憶曾經參加學習班的低廉學費,2.外國法輪功學員學習免費。做出「中國學員要錢,海外不用錢」的原創研究結論。您 這個極具針對性的「原創研究」意圖,我無法知悉,但只要上網查證,就會發現您所寫內容有問題。且您自行得出之原創研究結論,亦無其他來源支撐。
    1. 然而,其實上網查證可知,早期 李先生親自辦班教課時(經查是1992~1994左右),因為租借上課場地、資料費用、中國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要求抽成,因此李先生早期親自傳法期間有收過低廉的學費(例如:9天課程,共10元人民幣)
    2. 經查證,後來,法輪功全面都是免費的,無論在中國、海外。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0日 (日) 07:40 (UTC)回复

无意中路过 编辑

原来你又被骚扰啊。--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3日 (三) 08:39 (UTC)回复

有關合併請求:明慧網法輪功 编辑

您好:維基百科:合併請求上還留有2012年4月由您提議的「明慧網法輪功」合併請求,但條目模板已被移除。請問是否還要請求合併?若然,請至相關條目重掛模板,並至其討論頁提出建議。若三日內未處理,將代為撤銷提案。謝謝!-Kolyma留言2013年2月26日 (二) 14:53 (UTC)回复

2013年4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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