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Wildcursive/存檔2

最新留言:12年前由Orasqle在话题台版水門案内发布

Re: 编辑

感謝你的支持,但若要完成輪廓,至少要需要數週時間,屆時也已超過本次提名的時間了,你可以直接投反對票沒關係。老實說,如果不是主編者不能投票,不然我滿想自己投反對的。你可以在討論頁留下其它的建議事項,和你討論滿愉快的,期待你有更多對條目的意見。祝編安。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1:42 (UTC)回复

邀請提升台灣條目 编辑

本期台灣條目質量提升計畫已經展開,「台灣日治時期新舊文學論戰認識台灣」已經獲選為提升改善台灣相關條目的協作,因此邀請您提升該期條目或至台灣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留下寶貴的改善意見,以供其他參與者作為提升的重要依據。最後感謝您對台灣的貢獻,敬祝編安。
邀請人:--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7月9日 (六) 07:37 (UTC)回复

Re: 提請保護蔡英文條目 编辑

您好,已全保護蔡英文條目兩週(預定至7月25日為止)。—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4:35 (UTC)回复

依照Wikipedia:生者傳記所做的回退是免受Wikipedia:3RR限制的,如果是特定使用者持續加入違反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內容且勸阻無效的話是會受封禁的。—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5:00 (UTC)回复
通常熱門政治人物的條目難免會有持續爭議編輯及破壞,但萬變不離其宗,照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也就是沒有可靠來源做為佐證的負面內容是可以逕行回退的,保護條目是最後的手段。—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5:04 (UTC)回复
「可靠來源」解釋起來是一大工程,您可參考Wikipedia:可靠来源。若還有爭議或模糊地帶的話可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提出討論。—Ellery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5:26 (UTC)回复

文件存廢討論: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中華民國國會議員對行政院院長及全體閣員之總質詢(2006-10-31).jp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维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请参考相關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谢谢!--Wing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7:48 (UTC)回复

Re:文件合理使用 编辑

参考Wikipedia:合理使用依据指引里的方式加入信息,就和编辑一个普通的页面一样做(不要移除提删模板)。版权模板可以查看Wikipedia:图像版权标志 Ben.MQ 2011年7月12日 (二) 13:17 (UTC)回复

Re:關於圖片 编辑

您好,因為維基的GFDL或cc3.0版權釋出內容,合理使用範圍與您或台灣智慧財產權(維基的伺服器所在為美國佛州)法律認知可能有所差異,您上傳的許多文件,可能會遭到不同看法的其他維基人以違反維基版權規定所刪除。甚至您會因為上傳太多「有爭議」文件之行為,而被中文維基或共同資源社群視為破壞,進一步遭到程度不一的封禁。建議您先停止上傳文件,並詢問諸如書生,wing,BQ,TA白河等行政員或管理員,您的上傳圖片及版權看法是否合宜?不然也可以到互助客棧「其他」或「條目探討」去開版詢問,問問社群其他人的意見。確定可以傳了,再進一步上傳您的文件。這樣做也可以避免誤會--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7:52 (UTC)回复

針對File:中華民國國會議員對行政院院長及閣員之總質詢(2006-10-31).JPGFile:中華民國國會議員對行政院院長及全體閣員之總質詢(2006-10-31).jpg這兩張圖,這兩張並不能算是「網頁截圖」,因為你是從網頁上擷取一張照片,這已經等於是「複製」這張照片了,這時候,就需要這張照片原始作者的授權才行。
此外,就「合理使用」上,首先你需要在下方「授權協議」{{Fair use in}}模板來做為標識,而我認為你的主張重點應要在於立法院院會中是否不得任意拍照?因此才必須使用這張照片。而你要使用這張照片的條目是否與這張照片中主題有明確相關?你都必須在照片的下方的說明中針對這些做出完整說明。
之前的圖像被刪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下方的說明及引用版權資訊並不足以說明這「合理使用」的必要性。但是,還是需要提醒你,因為維基百科是屬於由社群共同決定一切的地方,我的對這兩張圖像的見解也不一定會被大家所接受,因此即使你針對我的說明作了補充,如果仍然無法獲得多數人對這樣「合理使用」的認同,未來還是可能會被被送交存廢討論。--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19日 (二) 08:56 (UTC)回复
您好,關於閣下所提出的問題,在維基百科的文字與圖片採用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以及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方式授權,因此在檔案的合理使用上有嚴格的要求,簡單來說除了標明來源之外,還需要標明檔案的合理使用理據,關於合理使用所使用的標籤,建議閣下可以先閱讀Wikipedia:合理使用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如果閣下希望將圖片復原的話,可以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您的請求,祝您編安。--T.A 白河(Talk - Mail) 2011年7月19日 (二) 12:09 (UTC)回复
就我的認知,網頁截圖一般應該是指擷取網站上的整個畫面,以作為辨識網站的用途,但如果只擷取網站上其中一張圖片的部份,這等同於複製這張照片,就必須取得此照片作者的授權。--Alberth2 汪汪 2011年7月20日 (三) 23:20 (UTC)回复

授予維基執行編輯(A)榮譽 编辑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執行編輯(A級)的最低要求;透過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執行編輯(A)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Wikipedia:維基榮譽與獎勵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7月23日 (六) 00:22 (UTC)回复

Re: 關於中華民國首都條目 编辑

Wildcursive你好!最近我外務比較多,所以我一直沒有回信給你,在這裡跟你致歉。

我看到你在中華民國首都條目擴充了不少文字和圖片,也在首頁上展示過,我覺得寫的還算不錯。不過你在條目裡確認台北市就是中華民國首都,我認為不太妥當。在許多政府文件裡,的確有默認台北是中華民國首都,但是也僅止於默認。事實上,政府從來沒有在法律上正式宣示台北的首都地位(這也是部分人認為南京才是首都的根據,畢竟南京的首都地位是有出現在訓政時期約法裡的),所以我在台北市條目的引言內,也只敢寫台北市【具有首都地位】,不敢直接寫【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這樣寫不但有違中立原則,也一定不會有人接受,畢竟官方沒有明說首都在哪。

為此,我會調整部分內文,以符合中立原則。「國都就在台北市」之類的文字,我也會改寫掉,望您見諒。祝維基愉快!—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1年7月27日 (三) 08:43 (UTC)回复

關於各地新聞動態之討論 编辑

因閣下曾參與Portal:日本新聞動態...等版面之編輯貢獻,故請前往參與懇請大家請救救各地新聞動態條目之討論,感謝您過去的辛勞耕耘。--♪安可♫(與我對話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50 (UTC)回复

請注意CloudSeaMorning最近的編輯 编辑

請注意CloudSeaMorning最近關於台灣歷史的編輯,似乎是大中國史觀。--Horikawa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3:01 (UTC)回复

文件存廢討論:通知 编辑

您好。您上传的文件File:1996年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何大一博士.jp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维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请参考相關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谢谢!

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 编辑

你寫Evo101469破壞條目,但是你沒有做下列事情,所以應該不會受理。

閣下之匯報務須符合以下條件:

   所報告的編輯必須是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
   所報告的用戶必須已經得到警告,屢禁不止的破壞才應彙報至此
   匿名用戶必須仍然活躍,而發出警告的時間亦應為近期。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報告將不獲處理,請把最新的報告放在該月份的最前位置。

所以我在馬英九條目詢問了Evo101469,等他給解釋。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2月28日 (三) 09:42 (UTC)回复

多謝維基前輩您的提醒,已重新提報破壞。爾後還請不吝賜教指正,並持續編輯、共同維護均感興趣的條目。順祝 新年如意!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12月28日 (三) 12:28 (UTC)回复
對了,維基百科:善意推定很重要,如果你認為IP用戶是Evo101469,你應該至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的「1.提出請求前請注意」去元維基提出。其他內容請看Wikipedia:用戶查核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2月29日 (四) 01:30 (UTC)回复
再次感謝您的善意提醒與提點!由於沒試過...我會稍加研究後在24小時內提出查核請求(凡事總有第一次)。
那種無力說服他人、搞不清規範、卻又迄今持續破壞,還反告他人破壞的行徑實在是傷腦筋!浪費我們的生命!但由此亦可窺見鍾愛某些政治人物的是哪些人...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21:01 (UTC)回复

台版水門案 编辑

Wildcursive先生,台版水門案至今日應該有知名度,是否要替此重大事件建立條目?--Outlookxp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12:39 (UTC)回复

1. 基於維持對話完整性,請容於此回覆討論。
2. 兄臺編輯創建經驗豐富,且本案不僅事關選情,更涉及端正選風與建立制度,完全贊同應另立新條目。
3. 茲提意見數點,供創建後大家一同努力:
A.定名是個重點,「台版水門案」顯然不是最好的(可在首段比擬)。咱們應該想個如「馬英九政府監控總統大選對手(蔡英文)事件」之類可從標題推知內容的。當然,這試擬的標題似嫌冗長,但要件是清楚且能含括可能的後續發展。是否該標明蔡英文?只怕另外還有宋OO, 蘇OO, 林OO...(當然,舉重明輕,以蔡含括其他尚屬合理)
B.可引相關法條(含修訂沿革)說明特勤維安之需要、顧慮與界線,指明違法越權、濫權處,以明綠與政治責任何在。
C.近日有些人修訂水門事件條目,可看看有無遭破壞或可翻譯增修之內容與圖片,以增進讀者之瞭解。如有其他類似案例亦可加入參見條目。(如有其他民主國家如何保護總統候選人而中立不濫權之實踐也很好!)
D.創建後可加/改連結至各相關頁面或於其討論頁提及,以廣招倈,吸引編輯關注。
P.S. 多謝共同維護!我已留言警告該亂刪申請保護頁留言之帳號。
P.S. 我一直覺得應該將部分鄉民的能量引導至維基來編輯、維護、創建臺灣相關條目...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22:19 (UTC)回复

(我發現字好像打太多了...)

應邀來插個話,「台版水門案」寫在蔡英文這邊其實算是怪怪的,但純粹考量是「目前比較不會被破壞」的地方,因為「剛好」被半保護了,而且寫在馬那裡一定被刪除。

我也明白東西越來越多後,會是該獨立出一個新條目,惟名稱的卻是一大問題,因為用「台版水門案」代稱此事件顯然會有人不滿,而用完整敘述又太長也不好搜尋。

一、

一直希望短期內此案情能明朗,才能直接用「台版水門案」。會這麼說的原因,老實講就「某種程度而言」真像早就大白。

因為「密會指導」跟「曝光文件」國安會完全不敢反駁,代表確有此事。調查局公共事務室主任汪忠一更是暗示「相關資料屬於機密文件,有心人士提供媒體實已觸法」。

兩事成立代表就是1.國安會越權介入 與 2.提早情蒐根本非保護蔡又估選票,保護說不成立。

=> 「台版水門案」成立

以上本屬猜測但今天又看到更勁爆的新進度,所以又編了一個「已證實監控」(這樣寫是有點勁爆),但黃敬平在年代新聞證實監控為真,爆料「我的朋友就在這28個調查官裡面」。

尤其第3. 宋OO, 蘇OO, 林OO ,根據黃敬平表示「確實存在」,而且國安"局"的確是舉重明清故意拿蔡出來,藉以鬥國安"會"的胡為真(因為他濫權)。

但最麻煩的就是選舉敏感,導致現在都相關單位都只能迴避疑點,沒人敢承認、甚至不敢下令法辦,造成此案焦點被媒體變成「綠營抹黑」與「藍營澄清」的選舉對抗。

「台版水門案」其實早已確定,但卻是難以這樣下標,所以..我想如果折衷先以「台版水門疑案」是否OK?

二、

對於這句「P.S. 我一直覺得應該將部分鄉民的能量引導至維基來編輯、維護、創建臺灣相關條目...」 我也有同樣想法、深表贊同!

像PTT上我一直覺得很多人明明消息、新聞或案件都很靈通,神人奇多隨時都可以「對別人打臉」,表格什麼的都整理做出來了「卻沒來編輯維基百科」。

PTT上東西一下子就洗過去,想要用也不可能查得到,所以我後來才想來編維基百科,算是自己的整理可以隨時點來跟別人說,也是希望供大家了解真相的查詢地方。

但目前"引用來源"或"語意"小地方常常突然想修改,且因編太久有時造成編輯衝突,造成編輯紀錄有洗版狀況Orz,其實目前對編輯也還不是很了解...

我覺得「沒來編輯維基百科」原因大概是因為有「嫌麻煩」處,像用詞性要中立維基化,版面配置問題,關鍵地方都要放來源(不然很容易被亂刪)。

像很多相關規範也需要了解! 得花時間了解許多正確編輯方式,而且又是人人可編輯可能會被隨意破壞心血(?),就某種程度來講還挺麻煩的,故懶得來幫忙!?

還有最近發現圖片動不動就會被編輯(檢舉?)版權問題之類,我也還需要再了解相關規則。當然如果能盡量拉動鄉民來幫忙編輯不要只窩在固定地方發文是最好的!

說到原版水門事件條目,像英文早就超完整,日文也有人翻完,但中文居然完全沒人去翻譯過來,只有一點點關鍵的故事。

當時宇昌案時看到英文版水門案就想試著翻譯,但現在沒時間囧,如果沒強者去寫大概要以後有空才會去翻吧。

至於希望「有清楚真相能為者」來幫忙修編,其實也是發現維基百科真的被依賴太深,大家不清楚的東西一定先找維基百科(不可能先找PTT)。

宇昌事件發生後我有去看水門事件,改了一些地方、加了一些內容,結果像PTT最近有個水門對照表格,用的竟然都是我改過的字眼。

連TVBS介紹水門跟這次DPP文宣都有看到剛修過的字句..影響力真大。所以如果真要要故意誤導別人真的很簡單! 因為用中文的都太懶了..

Orasqle (留言) 2011年12月31日 (六) 10:58 (UTC)回复

命名請看Wikipedia:命名常规。如果真的要命名,可能會命名成「XXXX (台灣)」,不是「台版XXXX」,還要多找幾個來源,證明名字不是自創的。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12月31日 (六) 12:06 (UTC)回复


我是覺得還是等下星期看看,現在媒體連取正式名字都沒有,更多證據報導也還未出現。不過,我想這件事會被冷處理了。--Outlookxp (留言) 2011年12月31日 (六) 12:49 (UTC)回复


了解了! 如果是要用維基命名這樣大概也不能用「水門疑案 (台灣)」,因為美國不是疑案。
再提一個「國安監控情蒐案」or「國安監控情蒐疑案」,因為最近媒體差不多都是用「國安監控情蒐」字眼。
其實我也想再等一等,因為搞不好最後深喉嚨會出現。還有現在冷處理我覺得比較誇張的是,連黃敬平的蘋果日報都這樣。
至於一但像「黃敬平的深喉嚨朋友?」出現,確定後再直接用「水門事件 (台灣)」吧。Orasqle (留言) 2011年12月31日 (六) 16: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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