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投票頁

投票结果公示及修改讨论 编辑

最终决议 编辑

在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之前,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有100次或以上中文維基百科編輯數,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有一次編輯數(不包括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的名字空間頁面);
  2. 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

投票前管理 编辑

第2点合资格用户會登记至一项目页面上,减少验票难度。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

联署管理 编辑

联署者必须依规范格式提解任案,並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否则申请无效。罷免案,聯署理由参考维基百科历史记录但為歪曲實情或偽造者,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

投票期管理 编辑

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时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選舉或投票後,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不合資格當告作廢。資格受爭議者,抽出而交社群討論,并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资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版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适当處理。 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如发生意见冲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