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又称五星红旗,为左上角镶有五颗黄色五角星的红色旗帜,旗帜图案中的四颗小五角星环绕在一颗大五角星右侧呈半环形。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大五角星代表共产党其余4颗小五角星分别代表工人阶级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民族资产阶级。象征着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该旗的设计者是一名来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曾联松。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内战中取得胜利,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1949年7月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在2,992幅(一说为3,012幅)应征国旗图案中,曾联松的设计被选入38幅候选草图。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他的设计被选为了新政权的国旗。在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按动电钮在天安门广场上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于同日通过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的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旗法》不仅规定了国旗的制法、悬挂场合及悬挂方式,还强调了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