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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西米利安·卡爾·艾米爾·韋伯(1864年-1920年),小名马克斯·韦伯,是德国哲學家法学家、政治經濟學家、社会学家,他被公認是現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韋伯最初在柏林洪堡大學開始教職生涯,並陸續于弗莱堡大学海德堡大学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知名学府任教。他對于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談判,並且參與了魏玛共和國憲法(即魏玛宪法)的起草設計。韋伯的主要著作圍繞于社會學的宗教和政治研究領域上,但他也對经济学領域作出極大的貢獻。他的知名著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他對宗教社会学最初的研究,韋伯在這本書中主張,宗教的影響是造成東西方文化發展差距的主要原因,並且強調新教伦理资本主义官僚制度、和法律權威的發展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然而近代著名社會學家安东尼·纪登斯指出韋伯並未提出足夠的證據實例證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發展有關,許多不以基督教為主要信仰的國家經濟發展一樣很出色。韋伯並將國家定義為一個「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壟斷地位」的實體,這個定義對于西方現代政治学的發展影響極大。他在各種學術上的重要貢獻通常被通稱為「韋伯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