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侵权拯救工作小组/日志报告/200809

9月1日 编辑

9月2日 编辑

我想了解下这个词条到底哪些地方侵权了?我个人觉得目前疑似侵权的应该是如下三个内容吧?1.原始资本构成,这个资料是任何一家厂商网站资料都可以查到,下面提出的艾瑞厂商资料上也提到了这三家公司,在词条阐述上基于完整和详细的原则,自然会将公司全名和英文名予以保留吧?如何叫抄袭百度百科?百度百科上的相关词条已经完全词不达意了!2.17173跟久游网的新闻是应该可以作为可靠出处的吧?所谓的侵权仅仅是因为编辑自我感觉而已?—Iceheart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4:05 (UTC)[回复]
“截至2006年5月底,久游网总注册用户数……最大的网络游戏用户社区之一”:一个字未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2日 (二) 04:26 (UTC)[回复]
临时页面中我去掉了这段描述。—Iceheart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4:57 (UTC)[回复]
(○)保留已更改规则描述。另外声明一下,全文我均是参考国际武术联合会的2005版规则进行撰写的,根本没有去看过所列出的来那个湖南台的网页,要侵犯版权的侵犯的也是这个页面:http://www.iwuf.org/upfile/Rules_of_Sanshou(Chinese).doc,那个湖南台的网页本身就是在抄国际武联的规则。那些内容其实究其根本也算不上侵权,比如说篮球比赛“三分线外投篮得3分,三分线内投篮得2分”,说足球比赛“当积分相等时,按如下顺序排列:净胜球、进球、胜负关系”等,这些都可以说是规则原文。拖泥带水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01: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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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也算侵權,我認輸,把頭目的敘述都刪掉總行了吧,別跟我說"頭目名稱"和"武器名稱"都算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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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删除 根本就是用Google从Wiki的School days条目中抓出来的一段,居然能独立条目?—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8: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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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evchk.wikia.com遵守GFDL,不算侵权--kegns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15: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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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保留基本資料與出演作品與調整內容就好,過幾天我會試著協助整理與編輯—Hayashi115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7: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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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声明侵权目标是自己的作品,侵权目标已删除。--kegns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05:15 (UTC)[回复]
该条目存在未侵权的版本(被百度百科抄袭),待回退并修订--kegns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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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编辑者声称已将原文按照GFDL释出,请查证。--kegns (留言) 2008年9月29日 (一) 09: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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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本人根本就有該書,完全沒有理由從網站上「複製」或「粘貼」。對於條目內容,原書有十多頁,本人在修改部分文字後再摘錄兩三段以編輯條目,所以是完全符合wiki要求的。--Symane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09:09 (UTC)[回复]
你拥有那本书的一本,而非那本书的著作权。--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30日 (二) 10:39 (UTC)[回复]
我還真的要崩潰了!我說「本人根本就有該書」,是想說明我根本沒有必要去別的網站上「複製」或「粘貼」。至於閣下說的「那本书的著作权」,我「引用該書內容=侵犯其內容」??我那自編自寫是否有人又要說「原創研究」呢?請問wiki原則是否等於信口開河?
本人再重複一遍,對於原書內容,本人在修改部分文字後再摘錄兩三段以編輯條目,這是完全符合wiki宗旨的。請有關人士儘快恢復條目內容,我還要其他文字要增加。謝謝!--Symane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4:59 (UTC)[回复]
如果「修改部分文字」只是將句子中某些詞轉用另一些同義詞,而句子本身結構不變的話,那就仍然可構成侵權。另外個人也覺得「摘錄兩三段」似乎也多了點,因為可以以自己的文字+引用參考來源來代替(除非那些是不能修改原文的引用)。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8年9月30日 (二) 15:50 (UTC)[回复]
條目本有三段,第一段是本人個人對該理論的簡單介紹,第二段是對十多頁的文字簡單的「提綱挈領」式的引用,第三段只是另一學者謝留文對理論的質疑。所以對《魯國堯語言學論文集》該書的「客、贛、通泰方言源於南朝通語說」篇目完全構不成「侵權」。--Symane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21:31 (UTC)[回复]